建筑合同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2-01-21
建筑合同管理论文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浅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建议

  1 合同的重要性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2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普高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资质非法挂靠问题

  何谓“挂靠”?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了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了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2.2 阴阳合同问题

  为了达到避税等目的,阴阳合同在很多领域广泛存在,这的确给政策执行和税收监管带来很多问题。阴阳合同并不是法律概念,在合同法中并无严格的对应条款来界定其内涵。就其根本性特点而言,阴阳合同主要指为了实现一个交易目的,合同当事人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合同具有公示性,另一份合同具有隐蔽性。同时,合同当事人往往有规避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意图,或者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3 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势愈演愈烈,随着单位对拟投票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票单位能否中标。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票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奢侈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

  2.4 不平等条约出现问题

  最后谈谈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高风险性。可以从思想根源和对国家相关规定的执行上进行深入探讨。同时,有关管理部门也要在对监管监察力度问题上有所提高,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社会大环境。

  3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3.1.1 招投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工程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市场、交通等因素;其次,要认真研究,准确、全面理解招标文件。

  3.1.2 编制全面、细致、准确的合同文件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条件。要以设计和合同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书面征求意见与集中评审结合,使合同覆盖建筑工作的全部内容,不留漏洞,对可能影响合同的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对于合同中使用的文字,认真推敲,使其严密、具体,可操作性强。

  3.2 做好合同的事中控制。

  3.2.1 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分明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一经签订,该体系便自动、有效地运行。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过程控制。

  3.2.2 熟悉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3.2.3 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工程索赔,对维护企业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法律、政策文件等。

  3.2.4 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履约管理、索赔管理、支付管理等等。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严守合同约定流程,灵活应对合同事件。对各类合同事件,包括招标、谈判、签们、履约、支付、变更、索赔、结算等等,无论是毛合同、一般正式合同,在管理上都要建立一整套的处理程序和系统的记录,实现项目利益的合理最大化。

  3.3 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

  施工合同执行完后,及时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如今,建筑市场僧多米粥少,竞争非常激烈,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如某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要示承包商垫资施工;因建设单位急于交工使用,极大的缩短工期而不支付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却优质不优价等情况时常出现,施工单位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坚持履行合同义务,赢得了建设单位信任,也赢得了建筑市场,对于此种事例,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合同管理实践,总结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经验,使企业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

  3.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01质。

  3.4.1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3.4.2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3.4.3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将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持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工作需要政府和业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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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建筑用工合同管理初探

  摘要:我国建筑业用工门槛较低,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观念上不重视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管理,没有意识到缺乏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为企业发展和行业升级带来的影响。虽然自新的《劳动法》颁布后,建筑企业对建筑用工的劳动合同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短期,轻长期;重薪酬,轻福利;重形式,轻内容。由此带来的影响就是建筑工人流动频繁,“短工化”和“用工荒”不断冲击建筑行业,阻碍了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的培养,直接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平稳发展。在此情况下,通过加强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好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提高企业对建筑工人的吸引力,为企业发展和行业升级提供保障。

  关键词:建筑用工;短工化;劳动合同

  伴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新生代农民工视野的开阔,“用工荒”和“短工化”潮流不断席卷建筑劳务市场。很多劳务企业频繁招工换人,大量技术熟练的建筑工人处于高频率流动的状态,甚至跳行转业,既造成劳务企业人力资源的浪费,又增加了对工人技能培训的成本,阻碍了技术熟练的建筑工人梯队的培养,直接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平稳发展,而没有高素质建筑工人的支撑,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也很难取得实际效果。如今,深受其扰的建筑企业都在考虑如何提高建筑企业的吸引力,增强建筑工人的稳定性,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这是我们整个建筑行业都必须认真考虑和面对的课题。在此背景下,建筑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建筑用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能缓解建筑行业的用工荒和短工化,提高技术熟练高素质建筑工人的人才贮备,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1 建筑用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现状

  农民工是建筑用工的主体,因为城乡二元化体制的影响,建筑用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项难点工作,虽然2008年国家发布新的《劳动法》后,各地政府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建筑用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建筑用工“短工化”的趋势反而有加剧的趋势。从目前建筑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来看,表现出了“三轻三重”的特点。

  (一)重短期,轻长期

  建筑用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绝大多数为临时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很少有长期合同。从建筑企业层面来讲,为了减少用工风险和成本,企业不愿意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变通的方法就是使用短期工,这就加剧了企业用工行为的短期性和恶质性,人为带来了“短工化”。从建筑工人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建筑工人的主体。他们视野更加广阔,个人诉求更多,对艰苦环境的耐性较差。一旦自己的诉求无法满足,很容易发生跳槽,“短工化”也就无法避免。

  短期工多意味着建筑工人的工作极不稳定、处于快速变动的状态,这对于个人、企业或者社会整体而言均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首先,短期合同多使工人与企业之间难以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进行利益表达以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的劳动权利和人身权利难以保障,容易造成劳动纠纷;其次,过于频繁的工作流动无法促进技术养成,造成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增加了企业培训投入,技术熟练的高素质建筑工人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建筑企业长远发展和行业的转型升级;第三,短期合同下的建筑工人其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缺乏积累和延续性,机会空间锁闭,难以形成向上流动的稳定预期,对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公正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工资,轻福利

  建筑用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一般为计件工资或记天工资,以激励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在这种工资制度下,建筑工人为了挣更多的钱,只能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获得更多的报酬。也正是因为农民工这种强度大、时间长的劳动状况,使得农民工基本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这样周而复始的生活,因而在城市接受培训和学习、外出娱乐休闲也成了多数建筑工人可望却不可及的“奢侈事”。

  在福利待遇方面,只有少数企业为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较长的工人办理了社会保险。由于我国在制度上将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分割成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现状的存在,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过程中也有很多诸如企业注册地和户籍等问题的限制,很多短期工社会保险还没办理完工人已经离职了。同时,办理社会保险要扣缴个人缴纳的部分,很多建筑工人宁可不办理保险也不愿意缴纳这部分费用。这也使社会保险办理率低。除了社会保险之外,其他的福利待遇诸如过节费、降温费、取暖费、劳保费等很少企业能做到。

  重工资轻福利的做法使建筑工人缺乏对企业的归属感。当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择业观念发生转变,过去追求温饱,现在更注重保障、发展。他们不仅要赚钱,更看重工作环境、企业关怀,更在意是否受到尊重并体面而有尊严的劳动。什么企业让他们感受到了温暖,他们就选择“用脚投票”。要想留住建筑工人,建筑企业就要改变重工资轻福利的现状。

  (三)重形式,轻内容

  虽然迫于新《劳动法》的压力,劳务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也有部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他们把签订劳动合同当成为了应付政策而做的一项工作,而没有真正将其强化自身管理、提高工人的归属感与积极性的作用发挥出来。由此带来的影响就是注重的只是劳动合同的形式,而至于合同中的内容则并不重要。更有甚者,部分劳务企业对劳动合同的要求不是明晰责任权利,反而是越模糊越好。有的劳动合同中仅仅填写了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其他条款一概不填。有的劳务企业与建筑工人即便签订劳动合同也以存档为由不交给工人。而建筑工人的离职也可以说是来去自如,劳动合同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力。通过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益的目的也就很难实现了。这都是重形式轻内容的作法造成的。

  2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建议

  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是缓解“用工荒”和“短工化”直接而有效的手段。虽然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在短期内需要加大投入,但是从长远来看,既可以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又能提高建筑工人的归属感,促进企业发展,也能提高建筑工人的职业素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是一个可以实现多赢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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