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及其道德治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1-09-18
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及其道德治理论文

  消费方式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以相应的物质积累与文化精神为基础的、并以必要的空间场所和技术手段为媒介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的复合体。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到当代社会,消费方式发生了一系列的变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及其道德治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及其道德治理全文如下:

  摘 要:由于消费制度变迁使既有的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消费文化变迁使“黜奢崇俭”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消费行为变迁使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奢靡之风便成为消费领域中突出的道德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与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消费伦理,回归节俭消费,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使人的消费适度、适宜与适道。

  关键词:消费方式变迁;奢靡之风;道德治理;适度;适宜;适道

  道德治理是分领域展开的。不同的领域有着不一样的道德问题;差异化的道德问题要求采取差异化的治理策略。因此,对奢靡之风应采取个性化的治理策略。重点从人的消费方式变迁的视角出发,探讨导致奢靡之风衍生的原因及其治理策略。

  一、消费方式变迁理论与分析奢靡之风的视角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开展了七次反浪费运动,即1951年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运动,1958年开展的“反浪费、反保守”运动,1960年在农村基层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运动,1967年开展的“节约闹革命”,1997年要求党政机关开展的“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活动,2003年开展的“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活动,以及2013年开展的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活动。为什么反浪费会呈现出长期性呢?这其中的缘由是多种的,但人的消费方式是主要原因之一。

  所谓“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消费主体(消费者)同消费客体(消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即消费主体以何种身份、采用何种形式、运用何种方法来作用于消费客体以满足自身需求。它内含了消费制度、消费文化和消费行为三大要素。不过,消费方式既是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发生自然关系的方式,又是消费主体间形成社会关系的方式。因此,消费方式受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三方面因素规约。消费方式变迁是指新消费方式产生、替代或改变旧消费方式的动态过程。消费方式变迁的过程亦受到自然条件、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关系三方面因素规约。消费方式变迁的目的是使人的消费适度、适宜与适道,建立起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可持续的消费方式至少应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度消费,即消费既不能不足,又不能过度。二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宜消费,即把消费限定“应当”的范围内。三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适道消费,即消费既体现社会物质文明,又体现社会精神文明。

  消费方式变迁理论,就是试图为建立一个关于消费方式形成、发展到消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但它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奢靡之风衍生及其治理策略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换言之,消费方式的变迁是衍生奢靡之风的重要原因,而反奢靡之风也要从建立起可持续性消费方式这一根本入手。

  二、消费方式变迁与奢靡之风的衍生

  我国居民消费生活伴随国家经济增长,在整体上已有三次大变迁,即从总体贫穷到实现温饱,由解决温饱到成就小康,由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在这个变迁过程中,既促使了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又促进了消费方式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变迁。

  (一)消费制度急剧性变迁使既有的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的消费需求处于一种被动的、无能的状态,“生产什么,消费什么;生产多少,消费多少”。造成这种被动的、无能状态的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特质条件”[1]50-51。因此,那时的消费伦理观可以顺利承继几千年中国传统消费文化中的“黜奢崇俭”。但是随着社会的现代化,以及必须突破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束缚的要求,制度变迁成为历史的必然。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的消费制度也应运而生。在这个过程当中,旧的消费伦理观被突破,而与新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新消费伦理观尚未建立起来,这就使得既有道德处于适应和调整过程之中。正如诺斯所言:“正式规则在一夜之间就能改变,而非正式约束的变化要缓慢得多”[2]48。于是在这种道德真空状态下,“炫耀消费”“奢靡消费”便横空出世并逐渐盛行。尽管消费伦理与消费制度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是正常的,但落后于消费制度的消费伦理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二)消费文化急剧性变迁使“黜奢崇俭”观念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

  “黜奢崇俭”是中国传统消费文化的核心观念,是中国消费思想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消费伦理观念,至今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古人的警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奢侈之费,甚于天灾”,也一直告诫人们:奢靡性消费会腐蚀国家德性;会消耗社会财富;会凸显社会不公并加剧社会分化;会侵蚀人的心灵与意志;会催生腐败。

  而在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文化始终面临着重构,并最终被重构。反映在人的消费上,消费文化也有一个现代化的过程,推动消费文化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因此,当社会发展到“消费社会”或“大众消费社会”时,消费主义逐渐充塞消费领域的文化空间,而“黜奢崇俭”观念便由中心逐渐走向边缘。结果,呈现出“由俭趋奢”的转变。更为主要的是,当消费主义获得道德上的正当性时,便会“成为大众消费生活的解释器和大众社会政治文化的基础石”[3]168。在消费主义者那里,无度和无节制的追求欲望、快乐、幸福的行为被认为是道德的、正当的;人“具有贪婪地占有和使用新物品的欲望,并理智地认为,这种贪婪乃是自己所向往的一种更美好的生活体现”[4]174。

  (三)消费行为急剧性变迁使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   消费什么、怎么消费、消费多少,好像完全是“私人之事”,殊不知,那是寅吃卯粮的行为。消费从来都不是纯粹的“私人之事”。“享受会把消费规定为自为的、自主的和终极的。然而,消费从来都不是如此。人们可以自娱自乐,但是一旦人们进入消费,那就绝不是孤立的行为了,人们就进入一个全面的编码价值生产系统中,在那里,所有的消费者都不由自主地互相牵连”[5]70。在社会这个有机系统中,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是对象性活动。把消费理解成为“私人之事”,那仅仅是观念中的“私人之事”,现实并非如此。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使是选择性消费,消费的“私人之事”既要受各种社会因素所规约,又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他人、社会和自然。

  消费制度规避消费行为,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行为。但消费制度不完善和消费自由偏狭化,却让人的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消费制度的不完善,包括消费制度本身的偏失、制度建立的时滞以及制度激励的不足。它是造成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的根本原因。从消费制度本身的偏失来看,消费制度从抑制消费发展到刺激消费,很大程度上遵循着市场逻辑和资本逻辑,市场主体鼓励消费,消费主体强调消费者主权。从制度建立的时滞来看,制度“空场”让“炫耀消费”“奢靡消费”有机可乘。从制度激励的不足来看,当“炫耀消费”“奢靡消费”没有受到有效约束,“节俭消费”没有受到应有的社会激励时,奢靡之风的盛行就在所难免。

  消费自由偏狭化是造成消费由“公共领域”退为“私人之事”的重要原因。“消费者主权理论”强调消费自由,“搞市场经济建设必须承认‘消费者主权理论’以及它的前提――消费自由”[6]97。在实现生活中,人们往往对“消费自由”做了偏狭化理解,认为“消费自由”就是一种放任自流的经济活动,一种合消费目的性的自由;把人的需求等同于人的欲望,把人的多样化社会需求等同于物质欲望的满足,把物质欲望的满足等同于幸福。消费自由偏狭化,事实上意味着否弃了消费的社会责任。

  三、推进奢靡之风的道德治理

  “问题的产生内含着问题的解决,问题产生的原因内含着问题解决的对策与途径”[7]152。既然消费制度、消费文化与消费行为的变迁是衍生奢靡之风的重要因由,那么,对奢靡之风进行道德治理也就自然地从这三大因素入手。

  (一)适道:建立与消费制度相适应的消费伦理

  为什么“不道德”的消费主义在社会领域中获得了道德的正当性?在伦理学层面上讲,一方面是人们把“消费=幸福”,另一方面是“黜奢崇俭”的崇高性消弭需要的现实性。“黜奢崇俭”,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具有道德的崇高性。这种道德的崇高性作为对现实性的超越包括两个指向:一是指向历史,因为“黜奢崇俭”就是中国传统消费伦理观,它应成为现代消费方式的理想范型;二是指向未来,即希望未来达到“黜奢崇俭”的理想状态。而这种超越性的指向,实则在很大程度上消弥需要的现实性,使人成为无欲望、无追求的人,节俭消费往往是非自愿性的。“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就反映了这种状况,尽管它是特定历史背景下所提倡的观念。事实上,发挥道德的崇高性,不仅不能排压人的需要,相反还得依赖人的需要。因为只有人的现实性需要得到合理满足,“黜奢崇俭”才能转化为人所认同的道德原则并践行。而且,“黜奢崇俭”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对人的现实需求实行抑制,而是在于让人处于“好的生存状态”,生活得更好。我们不能把“黜奢崇俭”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冲突无限扩大,而忽视二者的一致性。在道德为个体化[8]的今天,我们思考消费制度与消费伦理之适应性的着力点应放在“黜奢崇俭”与现实需求之间的一致性上。

  (二)适度:回归传统消费文化的合理内核――节俭消费

  “德性是适度的形式”。节俭作为一种德性就是享乐与禁欲的中道。“过”与“不及”都是我们反对的,正如萨伊所说:“把消费限定在一个过于狭窄的范围,就会使人得不到他的资产所允许的满足;相反,过多的豪爽的消费则会侵蚀到不应该滥用的财富”[9]567。我们提倡的是节俭消费。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个人的消费须与个人收入、财力相适应;从社会发展来看,消费的数量与质量既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又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从资源承载力来看,节俭消费是一种低碳消费。回归节俭消费,既是融入现代消费文化,又是超越传统消费文化。因此,就个体而言,“量入为出”既需要量“过去收入”,也应该量“将来收入”,使节俭消费与信用消费相统一。就社会发展而言,在“开源”与“节流”相统一的基础上突显“开源”的决定作用。就资源承载力而言,一切消费行为以资源承载力为尺度。

  (三)适宜:以消费行为的“应当”引领“能够”与“意愿”

  消费行为的选择,不仅有经济能力上“能不能”和“愿意不愿意”的问题[10],还有“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能不能”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经济实力,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基础或者说是前提;“愿意不愿意”反映着消费主体的消费心理,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心理因素;而“应当不应当”反映着消费主体的社会责任担当,是做出相应消费行为的道德因素。一种适宜的消费行为应该是“应当”“能够”“意愿”三者有机统一的消费行为。当人否弃了“应当”的意义,仅从“能够”与“意愿”层面上看待消费行为时,消费自然是“私人之事”,当“我消费,我存在”的观念侵蚀人的心灵时,奢靡之风也就自然而然产生并开始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