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性论文

发布时间:2021-10-08
论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性论文

  道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道义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全文如下:

  摘 要:目前中国处于社会发展的大变革时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本文以现实例证分析来说明:道德准则的确立对完善人的全面自我发展,把握社会发展方向,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关键词:道德 社会 作用

  自从人类文明产生了道德或者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以来,人们对其功能的认识、运用及研究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变化着。我国自新文化运动破旧之后,一直努力恢复和建新精神文明体系。我国在位于世界经济总量第二位而人均收入在九十四位的今天,更应当重视各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重视道德的功能。

  一、道德的起源

  道德起源于主体需要,是主体在改造客体时产生的自我约束,在处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时产生的明为利他现象实则更利己的现象。道德的起源显示出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不仅包括现实的行为准则,也包含了对未来愿望的憧憬。

  1、西方哲学中论述道德起源。(1)“数的起源”说。毕泰戈拉在“大伦理学”第一卷第一章中写十种道德,如“正义被认作同次相等的数”,“亚里士多德谈到毕泰戈拉时说,‘他第一个试图讲道德,但是并不以正确的方式讲,因为他把道德还原为数,所以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理论。”这一“数的起源”是西方强调秩序体的开端,以至后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特别强调道德起源秩序中的推导。(2) 迷信起源说。罗素认为“现行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奇特混合物,但迷信部分占有更大的比重,这很自然,因为迷信是道德的起源。”迷信带有盲目轻信的色彩,正是如此,体现出在早期主体认识与改造客体时只有靠单纯的信仰和潜在的恐惧来维持社会秩序,产生道德准则。以神的权威来树立统治者的权威,“某些行为被认为是神所不喜欢的,于是通过法律制止”“至于某些行为何以让神所不喜欢,却说不出理由。”如犹太教中,耶和华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绝对真善美完善的化身。迷信是恐惧的影子,它产生了道德同时有践踏着道德。古西欧的某城邦曾因怕阳光时女人怀孕,而禁止女人出门。迷信作为规范在当时起到一定的管理作用,但不科学的认知必然不会长久,可见道德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

  2、中国哲学中论述道德起源。“道生之,德畜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主张以自然规律为道德。传统的儒家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价值体系。“道圣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曾子曰,“富润屋,德润身。”古人用:知致,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天下平的逻辑顺序来构建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其中必须独善其身方则兼济天下。

  二、道德的含义

  首先,道德是上层建筑具有时代性同时也有相对稳定性。麦凯(johnl.mackie)定义:“道德关涉到一种独特的行为规范系统,这样的行为规则,其任务在于维护他人的利益,这些规则对于行为者而言则构成了对其自然偏好或自我行为愿望的限制。”可以说,道德是在资源稀缺性的逻辑前提下,处理各级社会利益关系时的相互维护的潜在行为意愿。其次,边沁认为“快乐与痛苦”是“正当与不正当”的唯一标准,一切道德都产生于明智的自私。我是不认同的,道德虽然具有主体性但其具有以下性质:“一,维护他人利益。二,限制当事人行为、愿望和利益。三,道德主要是指道德规范,也包括道德理性与德行。”具有历史性,共同性的。再次,分析道德本质。我国对道德本质的研究经历了两大代表性的观点:社会本质论伦理学;社会主体伦理学。如今从马克思唯物主义观来认识道德本质是“通过评价一方面形成理解体系引导人,另一方面形成规范体系约束人,所以道德即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方式,也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

  三、道德作用

  从道德的本质可以看出,道德对调节社会关系,实现个人自我全面发展具有规范限制作用。国家统治者或决策者也会把违反社会主体的自然本质的准则定位为道德。例如,我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根据国情要求制定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从自然本质看是不人性的,细化到家庭是个人私事。但考虑到社会发展,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有限的资源对比得知:这是根据特有的国情需要必然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道德准则自然会被违反,但是当这些准则社会幸福才能被遵守是,当违反这些准则比遵守它们更好时,那准则无疑是该更改了。”我国从本世纪初进入老龄化国家以来,家庭、社会养老负担加重,2014年6月1日部分省市已公布,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独生子的家庭允许生二胎。

  道德的主体性和时代性在作用的表现极为突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手稿,《需要,生产和分工》中写道:“如果我向国民经济学家提问:当我从出让自己的身体来满足别人肉欲方面取得金钱时,我是不是在遵从经济的规律(法国工厂劳动者把自己妻女的卖淫称为额外的劳动时间,的确是名副其实的),而当我把自己的朋友出卖给摩洛哥人时,我是不是在按照国民经济学的精神行事呢(而通过买卖雇佣兵等等的形式直接贩卖人口的现象,在一切文明国家里都存在着)?于是国民经济家回答我说:你的行为并不违反我的规律;但请你看看道德伯母和宗教伯母说些什么……”“国民经济学的道德是发财、劳动和节约、朴素,但是国民经济学家答应满足我的需要。”在此,马克思用人的异化本质论述每一领域用不同或相反的尺度衡量产生不同的结果,“当米歇尔?舍伐利埃讲说道德的时候,他就撇开了国民经济学;而当他研究国民经济学的时候,他就实际上必然地撇开了国民经济学;”但他们并非对立,而是“国民经济学以自己的方式表现着道德规律”。“清心寡欲,作为国民经济学的一个原则,极其明显地表现在它人口理论中。人太多了,甚至人的存在都是不折不扣的奢侈,而如果劳动者是‘道德的’,那么他就会在生儿育女方面实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