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休谟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职业资格考网
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休谟

  政治与道德是道德在政治领域内的表现形式,下面是小编整理了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休谟,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休谟篇一

  政治道德概念释义

  摘要:政治道德是道德在政治领域内的表现形式,由于它脱胎于道德概念,必定在内涵上有同构之处,但政治道德由于其规范对象的特殊性。其概念空间的特殊性及评价机制的迥异又显现了相异的旨趣。然而很多学术文献中。政治道德和道德处于混用的状态。模糊二者的界限,以道德代替政治道德作为匡正政治主体的行为规范,将不可避免导致实践的困境,规范针对性的缺失而导致实效性的不张。

  关键词:道德;政治道德;释义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3)01-0096-04

  政治道德是道德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形式,由于其规范对象、概念空间的特殊性及评价机制的迥异,政治道德有其特殊的内涵和外延。然而很多学术文献中,政治道德和道德处于混用的状态,模糊二者的界限,以道德代替政治道德作为匡正政治主体的行为规范,将不可避免导致实践的困境,规范针对性的缺失而导致实效性的不张。

  一、政治道德概念溯源

  《左传·昭公四年》中最早出现了“政德”一词。“恃险与马而虞(度)邻国之难,是三殆也。……恃此三者而不修政德,亡于不暇,又何能济?”

  这里所谓“政德”,就是后来孔子所说的“为政以德”之德。指的是统治者本身的道德要求和具有道德形式的统治策略、方法。古希腊普罗泰戈拉在西方历史上首次提出“政治德行”一词“种种恶习中,凡不敬与不公正,皆有悖于政治德行。”在传统政治道德概念中政治道德和政治中的道德两个概念并无明确界分,立意重在政治的道德属性,即道德在政治这一特殊领域内的内涵。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在社会生活中:“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未来的利益。”在恩格斯的概念中道德的阶级性,可理解为道德的政治属性,但这一概念仍无明确的厘清政治道德和道德的政治属性之间的区别。

  孟德斯鸠在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提出了“政治品德”的概念。所谓,“政治品德”,在孟德斯鸠看来,是指个人在与国家、他人之间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品德,其主要内容是爱责任、爱君主、爱祖国、爱法律,核心是爱祖国和爱法律。这种品德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民品德。它要求人们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为整体利益作出自我牺牲。孟德斯鸠的政治品德概念将道德和政治道德之间作了区隔,“政治品德”是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当代中国学者也从政治主体的品质、政治行为的规范以及政治制度的价值底蕴为立足点界定了政治道德。曹海军指出政治道德就是政治的道德属性或维度,就其基本内涵和规定性而言,它为政治行为(包括政治统治和政治决策)以及政治行为所遵循的政治规则体系即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提供了目的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和依据;并为作为政治行为主体的政治人(包括领导者和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公民)自身的道德人格设定了德性论的规范,因此,政治道德不仅为政治行为设定了伦理目标。也为政治行为设置了道德限度和边界。

  施向峰认为政治道德是指在特定的公共领域中所产生的“以人为本”为价值内核,以公共“善”为实现目标,以好坏优劣为价值评判标准,协调国家与公民之间利益为本质内容的权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以达致最佳均衡状态为直接任务的一切现实规范的总和。

  赵玲指出政治道德是指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关于政治权力的价值属性、政治活动的道德准则及政治主体的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总和。它关注的是政治公共权力的价值基础及约束,政治制度的、结构本身的道德属性,政治行为主体的道德品质及如何使道德理念、道德原则合理的、创造地运用于现实政治操作等问题。

  魏新文指出政治道德是政治价值的特殊形态,是以道德形态表现的政治价值,即由政治主体根本利益决定的以善恶形态表现的政治价值以及与此相应的原则规范和行为的总和。

  肖群忠指出“政治道德,则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一定的政治理想与政治秩序,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有关政治活动的合理、合宜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与从政者道德品质的总和。”

  学者们在定义政治道德概念时,将政治行为的规范和政治制度的价值意蕴作为各自重心,然而政治道德作为精神的自律,更应侧重政治主体的内在自觉,政治道德的最根本约束对象是政治主体,政治主体在政治道德的内在驱动下,才有可能施行合乎公共善的政治行为,制定满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制度。

  二、政治道德和道德概念的辨析

  政治道德是道德在政治领域内的表现形式,由于它脱胎于道德概念,必定在内涵上有同构之处,但政治道德由于其规范对象的特殊性,其概念空间的特殊性及评价机制的迥异又显现了相异的旨趣。

  (一)概念主体的不同

  道德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人,政治道德主体是处于政治关系中的政治行为主体。道德主体活动于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的实践场域,每一个特定场域的行为道德规范由于所指向的政治、经济、文化行为实践的差异而有所具体要求。政治道德正是在政治场域中对行为主体的特殊要求。在这一场域中,政治行为主体或以政治为职业或谋生手段,或为了自身的利益间断参与政治活动,本文中将其定义为政治职业者或政治活动参与者。

  政治道德主体和道德主体的角色期待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作为共同体的成员,通过不同的身份来发生相互联系,每个道德人通过不同的道德角色而存在,通过道德角色来发生联系的,如果道德行动者担任了某一角色,则周围的人们对该角色的要求和期望,决定了行动者的道德行为。道德主体可具有多重角色,不同的角色期待之间其要求和目标不同,如经济领域的、政治领域的、文化领域的道德主体期待是不同的,甚或常常互相冲突。不同的角色一起构成具有不同特征的“特性角色”,或者说,“特性角色是道德哲学戴的面具”。政治主体即是一种在政治关系中具有政治特征的特性道德角色。政治道德是政治主体在政治领域内角色道德,在政治主体的职业活动中,或者在其政治活动参与中,其角色期待有着特定的内容,其中政治职业者政治道德的本质是权力的使用边界,政治活动参与者的政治道德本质是权利的维护边界。   政治道德主体和道德主体的责任担当是不同的。个人由于角色而具有了相应的道德责任。在善与恶的选择之际,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道德责任的承担。陈奎熹博士认为,责任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服从于社会的共同价值体系,另一种是尽其在社会结构中特定的角色义务。道德责任感主要是服从于社会的共同价值体系,政治道德的责任感主要是尽其在政治结构中特定角色相联系的职责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他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缺乏责任担当。现代的道德观点部分地来源于责任理论。韦伯认为宗教伦理在转入社会时,导致了尘世间的信念伦理学和责任伦理学。信念伦理学主张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的心情、意向、信念的价值,将行动的后果委诸上帝。责任伦理学则要求行动者必须对行动的后果承担责任,因为行为的道德价值只是在于行为的后果中。政治道德主体的政治行为道德价值主要在于其政治行为后果中,而政治行为和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行为后果是大相径庭的。

  (二)概念空间的不同

  政治道德是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伴随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对分离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源于公共领域的道德规定。政治道德定位于公共领域,其涵义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指政治道德内生于公共领域,其二是指政治道德只服务于公共领域。前者是关于政治道德的起源的,后者是关于政治道德的作用范围的。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不同。社会成员作为人的本质的方面被分化为两个不同的方面:一方面,他作为“私人”存在有着个人自身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他的利益要求的实现方式又不是任何一个作为“私人”的个人可以提供的,而是整个社会中作为私人存在的全体社会成员个人的公共性的有机整合。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在抽象层面上就被划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

  政治道德,它反映政治公共领域的独特关系和特殊本质。如果政治道德被定位于整个社会生活领域,那么,就必定会出现如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政治化的现象,就势必造成整个社会生活的泛政治化。政治生活领域根本不同于私人生活领域的,它所面对的是涉及所有人的利益和社会存在发展的共同事务。私人领域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合理的,而且也是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但是在公共领域中,个人利益的存在却是恶的源泉。特别是当个人利益要求得不到遏制的时候,公共利益就会荡然无存,并置私人领域于无序的状态,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不稳定的状态。“政治的领域不同于联合性的领域,后者在许多方面是志愿性的。而政治的领域则不是;政治的领域也不同于个人的领域和家族的领域。后两者在许多方面是情感性的,而政治的领域却不是。“政治领域直接产生于共同的行动,即——‘言行的共享’。这样,行动就不仅与我们共有世界的公共部分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而且还是一种构建这一公共领域的活动。”政治道德指向政治这一人类具体的实践领域,为政治提供道德性的辩护与保证,从而促进政治的良性运转,并以此促成政治目的的实现,没有政治这一现实的承担,偏离政治的本性,政治道德就失去了根基。

  (三)评价机制的不同

  二战后,政治行为日趋专业化、技巧化,使政治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一般社会生活有善恶,政治领域同样有善恶。政治权力运转过程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急需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从道德上加以评价。政治生活有别于一般社会生活,道德评判标准应当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相互套用。

  道德是指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约束行为者自身利益的诸多原则。政治道德是指为了公众的利益而约束政治行为者自身利益的诸多原则。一个好的公民不一定是完全意义上的好人,一个好公民是具备政治道德的也不意味着他一定就是具有良好道德的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即使不具备一个善良之人应有的德性,也可能是一个好的公民。”道德以社会风尚为土壤,不同的文明其道德标准有很大的差异。道德评价机制以良心为评价准则、以道德情感为中介。在这种评价机制中,良心本身不可避免的个体差异必然导致评价标准的差异;道德情感则因人际关系的不同而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倾向。于是,道德评价必然是具体的、特殊的,必然因人因事而不同。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其核心就是“五伦”,在这种特殊道德中,行为主体对于亲人、邻居、朋友可以履行道德规范,但是面对陌生人或其他共同体的成员,则不履行这种道德规范。甚至在现实生活中家族成员为了家族利益而损害别人或别的家族的利益,在本家族看来不但不是恶,反而是一种美德行为。如葛德文所言:“这类道德只把本身限制在细微末节和私人事务上,而不注意取得集体的和全民族的共同改进,这类道德也许不值得怎样重视。”而政治道德以普遍政治关系和广泛的政治领域为其社会基础。以制度化的规则为其评价准则,在这种评价机制中,政治道德情感虽然有重要作用,但必须受到制度规则的约束,甚至在评价中要排除那种影响公正的私人情感。政治道德的目的在于为政治行为提供边界,边界的最基础内涵是个人的或集体的权利。政治行为要维护各方的权利。“从社会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从个人的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则是无私。”

  三、政治道德概念的释义

  由于人是政治的起点和终点,政治以人为本原。以主体性视角定义政治道德,指的是在长期的政治生活实践中以政治为职业或谋生手段的政治职业者以及间断参与政治活动的参与者所遵循的与民众期待相一致的最基本的政治共识或政治价值理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行为原则规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政治主体内在的自我品性操守,是政治主体道德的内在化行为规范和内在品格;二是社会对政治主体外在的评价标准,也是政治主体具体的行为规范标准。

  (一)政治道德是与外在他律相结合的内在精神品质

  外在规范本质上是社会对个体某种强制性要求,它们对个体的约束与个体感性欲望的伸张处于某种紧张的对立关系之中,因而决定了这种规范对于行为主体来说就只能是一种他律性的约束。而政治道德可以说是外在规范的内化,是社会性规范通过人的政治行为实践逐渐凝聚而成的人的精神品格或道德人格,这种道德人格是人克服其自身与社会性规范相冲突的自然倾向的内在精神力量,它将法律与公共行为规范的外在性义务化为行为主体内在性的道德义务。康德认为,所有的义务都由于其法则而包含“迫使”的概念,但法律的“迫使”采取的是外在立法的形式,是一种他律。道德主体所履行的道德义务,不是出于外来的强制,而纯然出于自律,出于“自制的力量”,而这种“自制”实际上也是行为主体的内在自由。   (二)政治道德形成稳定的人格力量

  政治道德并不是一种先验的存在,政治道德人格也不是某种与生俱来的先天禀赋,而是一种在社会环境和政治道德实践中的获得性品质。然而,政治道德一旦形成,并成为一种整体性的人格状态,便凝聚为内在的精神结构,并由此产生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所以,虽然政治道德并不是如康德所说的那样是一种超越于道德个体的绝对的东西,但的确具有整体性与稳定性的特征。政治道德作为道德人格,表现出政治道德行为主体的比较稳定的精神定势。“这种定势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并相应地具有恒常的性质。”这种作为第二天性的政治道德人格,其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政治主体的实践环境是变化的,但政治道德一旦形成后,具有相对的不变性或稳定性。也就是说,在多变的政治环境中,政治道德行为主体因其所特有的道德人格,而表现出稳定的行为倾向;其次,无论是稳定还是变化,都涉及到时间的维度。政治道德的稳定性从时间上来看,就表现为在历时性的政治实践过程中,呈现为某种不变的政治道德人格。也就是说,不管时间如何流逝,政治道德人格总是表现为同一个“我”。“正如生命主体并不因为新陈代谢而终结或转换一样,内在的人格也并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消解自身。”因此可以说,政治道德既是主体在政治场域中固定的道德行为方式,也是某种稳定的人格形式。偶尔表现出某种政治道德,并不就表明他是一个具有政治道德的人,只有当他在不同政治场合和政治环境中经常地以符合政治道德的方式行动时,才能说是一个有政治道德的人,如黑格尔所指出的那样,“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就说他是有道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性的”。

  (三)政治道德是经验指向的

  政治道德是关于政治实践选择或“实现活动”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政治道德必然是指向实践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在本性上是“实现活动”的道德,“它必然要行为,而且是良好的行为”。亚里士多德认为。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与法律规范是不一样的。法律规范虽然也是实践性的,但这种实践性是指定规范的目的而言的,它们本身是否被行为主体所实践,并不具有必然性。没有被实践的规范,依然可以叫做规范。与此不同,政治道德在本性上就是实践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是一种“实现活动”;或者按照黑格尔的说法,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而按照王阳明的说法,则是“致良知”,即内在的政治道德必然是展示和体现于伦常世界中,既然政治道德在本性上是实践的,那么,反过来则可以说,政治道德必须通过实践中的行为来证成。政治主体只有在实际的政治道德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符合政治道德的行为,才能说他是有政治道德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实践的事物中,人们的目的并不在于思辨知识,而更重要的是对它们的实践,“对德性只知道是不够的,而要力求应用”。因此,他指出苏格拉底把知识看成德性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即使某人认识了公正的本性,也并不立即就是公正的,公正与否的标准在于他是否喜欢以及从事公正的行为。政治道德作为人的内在精神品质和主体人格,关键在于在政治实践的道德汪成:“不崇尚美好行为的人,不能成为善良,不喜欢公正行为的人,不能成为公正,不进行慷慨活动的人,不能称为慷慨,其它方面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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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休谟篇二

  关于政治与道德研究

  摘要 政治学的 发展总体上有现实主义政治观和理想主义政治观两种流派。现实主义政治只注重个人的权力和利益,认为政治和道德是一体不分的。所以现实主义政治也就无视道德等伦理价值。相反,理想主义政治观在重视权力和利益的同时,更侧重于政治权利、政治道德、法律治理等等 社会价值。相比现实主义政治的野蛮与血腥,理想主义政治也具有了更多的人性和关怀。

  关键词政治权利 政治道德 法律治理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71-02

  政治中究竟有没有道德?这是我们透彻理解政治的含义首要的必须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

  中国先秦法家信奉:政治就是法、术、势。阴阳家认为政治就是一门“厚黑学”。在西方政治人物的字典里政治就是争权夺利的斗争。为何这样阴暗?因为人们都相信人性是恶的。“人类是忘恩负义、朝三暮四者,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险、追逐名利的贪得无厌者”。①马基亚里维利在《君主论》中把政治描述得更加赤裸裸。他要求“君主不仅要有狮子的力量,更要有狐狸的狡猾”,历史证明了“那些深知做狐狸的人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要做一个让人敬畏的人而不是一个受人爱戴的人”,因为“用金钱买来的友谊是不牢靠的,人们冒犯一个自己所爱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较少顾虑”。②这一切都让人们在思考一个问题:“政治中究竟有没有道德可言?”,如果有,“道德在政治中的力量或作用究竟有多大”?籍此对自己的敌人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痛打落水狗”,赶尽杀绝?还是要坚持佛家提倡的“我佛慈悲,得饶人处且饶人”?也就是人常说的“今天你怎样对别人,明天别人就会怎样对你”。

  关于政治里究竟有没有道德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的含义和不同流派的政治观。总体上来说,政治学有现实主义政治和理想主义政治两大思想流派。现实主义政治观,认为政治就是争夺和维护私人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政治观的指导下的政治行为就是对人类的血腥的野蛮的杀戮和对权力和利益的无情的争夺。生存在这种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如霍布斯所写的的“像狼和狼一样”,“人与人都处在战争和敌对的状态”。

  在现实主义政治里,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是政治活动的最终和唯一目的。一切政治活动都是围绕着权力和利益而进行的争权夺利的斗争。权力,在英文中是power,意指影响和控制他人的能力。在这种权力观指导下对权力的争夺也是没有边界的。霍布斯说:“人们对权力的追逐是永恒的、无休止的,这种欲望只能靠主权者的最高权力才能加以控制”。他们用权力谋取个人或者集团的最大利益,用谋取得来的利益维持并不断扩大既有的权力。那些本没有权力或丧失权力的人就成了历史的殉葬品了,也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现实主义政治只认准权力,盲信权力越大利益相应就越大,生存也更安全。“权力没有过错”是现实主义政治权力人心里特征的最好的描叙和写照。此外,权力和利益也只属于少数的统治集团。权力之外的人根本不被当人看待。在当今最民主的美国,在建国前一百年的时间里,黑人也只被当作3/5个人看待。

  现实主义政治信奉“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生存在这种状态下是没有人身安全和生命保障的。譬如;刘邦称帝后诛杀了韩信;宋高宗渡江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毒死岳飞;朱元璋建业后而火烧“庆功楼”。面对这种惨痛和教训,大智若愚的人选择了激流勇退才可得以保全终生。反之,留下的人却是死于宫廷。如春秋的范蠡,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奠定霸业后就遁迹江湖,勤奋努力成为当时的富贾。而试图再创辉煌的伍子胥最后竟是饮剑自刎;楚汉的张良,放弃功名利禄,只选择做个留侯而得以安享晚年。而萧何是如履薄冰,韩信被诛。历史总是在演绎着“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功臣亡”的悲剧。这就是现实主义政治状态下的真实写照。

  在这种现实主义 政治中,权力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或实现利益通常是不择手段。是不讲求道德、仁义或亲情等伦理价值的。权力不仅是追逐的目的,更是实现目的追逐利益而采取的手段。唐初,李世民兄弟为争夺皇位而发生流血政变,李世民杀死了自己的哥哥李建成,逼退父亲自己登基即位成为皇帝。武则天为排除异己取幸皇帝亲手勒死自己的儿子,最终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血腥的野蛮的政治手段得到的是功成名就和辉煌伟业。相反,讲究仁义的后主李煜只能发出“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感慨了。诗词歌赋挡不住自己沦为阶下囚。

  在现实主义政治里,保护自己的最有利武器就是权力和力量。约翰伦·道夫曾说:“你可以在羊皮纸上遍写限制的文字,然而只有权力才能限制权力”。铁血宰相俾斯麦也说:“这一天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由演说和投票决定的,而是由铁与血决定的”。因此,敌对的双方为自己的安全而无限的追求更大的超过对方的权力。彼此陷入了追逐权力的恶性循环。追求更大范围的权力成了永不止境。这样人与人关系也变得更加不信任, 社会也变得更加不安全。最后矛盾越来越大后战争也成了不得已的选择。

  总之,在现实主义政治中,只有权力和利益。没有朋友、亲人和信义等伦理价值。对待敌人不是采取佛法倡导的以慈悲为怀,宽宏大量。而是要斩草除根,免留后患。权力人时刻警惕着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恩恩怨怨,警惕着法王和教皇的河东与河西。“今天我不是你的刀下鬼,明天你就是我的阶下囚”。

  但是,人类社会是随着历史的 发展而向前发展和演进的,遵循着一条是由野蛮到文明、由血腥到人性的发展历程。由此,现实主义政治也必然发展到理想主义政治。

  所谓理想主义政治,即这种政治的运行更加注重权力的掌握和控制,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和谐、均衡等政治学的关怀。

  具体来说,理想主义政治也强调权力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但同时更加重视政治权利概念。权利,英文里是rights,简单的是指价值的回报,是与义务相对应的政治法律概念,包括生命权、选择权、发展权、 教育权等等。与现实主义政治的权力归属社会政治精英不同,理想主义的权利更为普通民众服务,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更加密切相关。在现实主义政治中,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是没有区别的甚至是混为一团,都为统治者独自享用的专权。但是,理想主义政治生活里,统治者在享有政治权力的同时必须放弃一些享有的政治权利,比如隐私权、肖像权等。普通民众在放弃一些政治权力的同时享有了更多的政治权利。理想主义政治也就是围绕着政治权利概念展开进行的。

  理想主义政治重视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现实主义政治观认为权力是实现安全的保障,权力越大安全越有保证。因此追求无限的权力以保障自己的绝对安全也成了现实主义政治追求的目标。理想主义政治重视发挥法律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主张用法律维护安全从而限制权力的恶性膨胀。所以,在理想主义政治里我们讲究的是法制和法治。法制,即法律和制度。法制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备,只有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建设一个知法、守法和用法的社会。法治,即法律治理,用法治理国家和社会。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让法律成为社会的最高裁判。譬如,官员选举制、任期制、问责制、宪政制等等。这些法律制度不仅限制了现实主义政治中“人治”的恶性弊端,更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维护了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与现实主义政治权力观相连的是社会等级制。身份和社会地位是区别人与人尊贵卑贱的标准。在美国早期,妇女没有投票权,黑人只被看作3/5个白人,带有强烈的种族色彩。而理想主义政治更讲究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和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现实主义政治是一门权术政治,只注重个人的权力和利益不讲求道德价值。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维护私人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因此现实主义政治被人们冠“厚黑学”之称。与此相反,理想主义政治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民主、法律等道德价值。在当今民主政治里,政治学的价值判断不等于道德判断,高道德的人不意味着就有高超的政治 艺术。高超的政治艺术也并不意味着政治人的道德水平就高,仍有好心人办坏事和低道德素质但却成大事的例子。比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人们评价他道德水平很低,但在美国外交政策上则留下浓重的一笔。相反,卡特的道德水平很高,更是获得“诺贝尔人权奖”,但政绩平平,一届而下。同时,还有人打着道德的旗号行不道德之实。但今天的政治,除了追逐现实主义政治的权力和利益外,必须有理想主义政治倡导的高层次的道德关怀,这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和道德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政治也是要讲求道德的,道德也是政治必有的价值关怀。 整理

  注释:

  ①②[意]马基雅维利著.徐继业译.君主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著.李洪润等译.政治 哲学史.法律出版社.2009.

  [3][美]乔治·萨拜因著,托马斯·索尔森修订.政治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4][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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