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学术论文

发布时间:2021-08-24
期货市场学术论文

  期货市场的产生和 发展 要以现货市场的发展为基础,期货市场的出现又能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期货市场学术论文,大家快来跟小编一起欣赏吧。

  期货市场学术论文篇一

  中国期货市场环境对期货市场发展的影响

  期货市场的产生和 发展 要以现货市场的发展为基础,期货市场的出现又能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目前 ,现货商品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已严重 影响 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培育和完善现货商品市场对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已显得非常必要。

  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关系

  1.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1)期货市场的产生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就交易方式而言,期货交易是从现货商品的现金交易发展而来的。由于商品交易规模的扩大而显示出的交易方式的有限性,以及由于这种有限性所带来的商业危机可能性,共同引发了商品交换中的时间性矛盾和空间性矛盾。随着这种矛盾的不断尖锐与激化,导致了远期合约交易方式的产生。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拓展,商品交易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经常出现价格变动很大的现象,远期合约交易的双方经常因为价格的变动而违约,从而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商品 经济 社会 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最终缓解,是通过商品交易合约的标准化,通过专门交易商品合约的有组织的市场的建立得以完成的。这种有组织的市场就是以交易所为核心的期货市场。

  (2)期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是建立在市场运行实际需要的物质基础之上的。在 现代 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是,现货价格是期货价格变动的基础。而期货价格则在基本反映现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前提下,通过对现货市场供求的调整作用而不断地使现货价格逐步趋于均衡。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开展显然必须以现货市场为基础。在期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现货或实物的交割是联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因为交割本身既是期货市场的组成部分,也是现货市场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期货市场落在现货市场上的那一部分。可见,现货交割的必要性在于使期货价格最终能够复归于现货市场价格,从而使现货市场真正成为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3)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数量比例关系。在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所存在的数量比例关系状况,往往决定着整个市场关系的良好状态。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 金融 期货,其价格总量上实际都含着现货价格,二者之间的差额构成了期货交易中的基差。这种基差一般要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而不断趋于缩小。在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基差的变动具有明显的 规律 性:如果基差超出了一定量的限制,那么,期货市场就会由于过分脱离现货市场基础而发生性质上的变异,沦为纯粹的投机市场。在期货市场内部,现货的套期保值业务量也要与投机业务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如果突破这种比例,便会发生两种相反的现象:如果套期保值者相对过多,就会降低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使现货保值业务因为难以找到承担风险的投机者而不能将风险转移出去;如果投机者相对过多,就会增大期货交易中的非理性行为,使套期保值者难以追寻到真实的保值部位,从而降低期货市场对于现货市场运行风险的回避程度。

  2.期货市场能够引导和调节现货市场的发展

  期货市场的发展要以现货市场为基础,但是,一旦期货市场在现货市场内在要求的推动下得以形成和发展起来,它就会反作用于现货市场,并通过其独特的经济功能来能动地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运行和发展。这种调节和引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交易者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在现货市场上所形成的价格,无论是依靠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所形成的计划生产价格,还是在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形成的市场自由价格,都是一种信号短促的现货市场价格。在前一种情况下,政府的行政性干预约束一旦背离市场价值规律,生产者受物质利益关系的引导,必将或明或暗地、迅速地改变其生产经营的方向和生产结构,从而使全社会的生产过程深深地陷入“提价——多产——降价——少产——再提价——滥产”的经济震荡之中。在后一种情况下,现货市场自由价格作为一种即期市场上产生的完全受市场供求支配的自由生产价格,是一种波动性更大,有时甚至使有生产经营经验的厂商也目瞪口呆的短期市场价格。这些生产经营者充其量只是这些价格的接受者,它们只能跟着短促的现货价格信号走,因而往往使生产经营活动滞后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波动性和震荡性。这种波动性和震荡性的直接原因是厂商的生产经营成本事前无法确定。正是这种生产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

  解决这一 问题 的出路在于,发展期货市场,通过期货市场当事人之间公开竞价、公平交易,在买进同一种现货商品的同时,卖出相同数量的期货,进行充分的市场选择和合理的套期保值,便可达到回避价格波动的风险、锁住预期经营成本的目的。也正是由于期货市场具有这样一种经济功能,才形成了期货市场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功能和机制。

  (2)通过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作用来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在不存在期货市场的情况下,现货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不仅具有短促性和易变性,而且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以及价格本身的传播信号还具有分散性、不确切性和滞后性。这些问题对于 企业 来说,都是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种内在风险,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效。而在期货市场出现以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在期货市场上,直接进场代表交易人士进行交易的是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这反映出期货市场的有组织性和入市的严格性。在期货交易场所内,出市代表直接接受其公司在场外的经纪人与客户所发出的期货买卖指令,在场内按照时间优先、自由竞价、自动撮合的原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这里,交易场所实际上就成了众多买者和卖者的集合地。这些买者和卖者通过下达交易指令,把自己关于现货市场商品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判断送至场内,由此期货市场也就成了众多影响现货市场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的集合,从而形成了一种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商品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期货价格。越是接近实物交割期,这种价格的预测性、公开性、连续性和真实性就越明显。这也就是所谓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的基本 内容 。期货市场正是通过这种价格发现机制来综合、加工、处理、认定和传播两种性质的市场信息,发挥其对现货市场的引导作用。

  (3)期货市场又是通过自己的交易规则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的。如前所述,期货市场是一种有组织的现代市场,在这种市场上,市场交易主体的充分自主行为与市场整体的高度组织性是有机地和内在地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市场当事人在从事期货交易的过程中,可以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判断行事。然而,这并不表示市场当事人(出市代表、经纪人和场外交易人士)可以完全不顾及市场的交易规则而随心所欲地行事。恰恰相反,交易规则是一切交易人士所必须认真遵守的。例如,期货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当一种期货商品的价格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上涨或跌落至某一种价位时,为了避免因期货价格的大幅度波动而导致现货市场供求关系过度震荡,交易人士就得暂时停止交易。这样一来,交易当事人便可面对现实,进行一番冷静的思考,然后继续开始新一轮理智的交易。这实际上是把本来要在现货市场上进行的交易前移到了期货市场上。期货市场不仅减缓了现货市场运行的冲突和矛盾,而且降低了现货市场的交易成本,从而起到了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作用。

  影响期货市场发展的现货市场因素

  1.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影响到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区域市场是市场发育的空间表现形式,它一般要按照不同的 自然 资源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交易频率以及消费习俗等方面的情况,使交易活动在特定的空间汇集起来,从而产生并运行。在空间分布上,只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区域市场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在转轨时期,造成 中国 区域市场发育程度不一的原因很多,主要是:

  (1)区域市场的形成大多是通过行政区域来确定的,其中所依据的并不是既定区域内的经济联系,区际关系也并不通过市场来进行组织与协调,而是通过各级政府机构的层层管理和控制来理顺。这实际上是一种“行政造市场”的典型方式。在行政性的区域市场内,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行为极少,维系各经济主体之间联系的是一种行政性极强的计划机制,交易行为经常要屈从于行政协调。正是由于这种行政权力的存在与作用,才使中国在转轨经济中形成了各种变相的关税壁垒,从而阻碍着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然流动。

  (2)宏观政策上的差异性或区别对待,造成了区域市场之间的非均衡发展。计划经济 时代 所遗留下来的地区倾斜政策仍然具有很强的运行惯性,加之改革以来政策向沿海地区倾斜,更是拉大了东、中、西部三大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尽管商品经济在各区域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同时也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政策基础。

  (3)不同区域市场之间在某些偏颇的产业政策的误导下,造成了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趋同现象,使得区际之间可用于交易的产品和生产要素不断减少。这是转轨时期生产要素难流动、区际之间难以形成协调关系的主要原因。

  (4)在区域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市场主体的规模较小,很难形成较大的交易半径,从而当区际形成生产要素流动的机会时,相关市场主体却由于难以胜任而不能转为现实。同时,价格体系在扭曲状态下不可能形成区域市场之间的比较利益关系,这是造成转轨时期区域市场分割的主要体制基础。

  2.城乡市场缺乏有机联系,呈二元独立 发展 状态

  中国 是一个具有典型二元 经济 特征的发展中大国。种种资料表明,改革以来的中国城乡市场之间,背离程度不断拉大,城市市场与 农村 市场的发育完全是在两种不同的体系中进行的。在这两类市场体系之间,属于商品交易性的沟通方式很少,或者说城乡市场之间的联系只停留在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供销方面,并不存在生产要素尤其是资本要素的市场交换关系。

  尽管农村改革正在逐渐强化着广大农民的市场、价格、竞争等市场经济观念,他们在社区性的集市贸易市场环境中已经开始形成了一定的供需关系的生产流程,并对市场变动能够作出近期反应,但生产经营的远期观念和避险意识依然十分淡薄。这决定了在短期内农民不会有进入期货市场的可能性。另外,农民的自我服务组织一直发展较慢,因而如何组织广大农民共同进入市场就一直成为农村市场发育的难点。显然,生产分散、规模有限的农户不会成为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者。

  3.市场发育中存在着过多的障碍因素

  在商品市场方面,无论是消费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市场,均存在着严重的市场秩序混乱现象。在消费品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失衡和市场价格波动过大的现实。1992一1996年,连续出现零售物价指数增幅在两位数的现象。1996年以后,随着经济“软着陆”的成功,国内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零售物价指数持续下降,给消费品市场的流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生产资料市场的运行中存在着结构性短缺 问题 ,价格双轨制的长期运行所形成的流通秩序混乱现象一直没有得以从根本上消除。

  在要素市场方面,市场主体缺位现象十分明显,这在 金融 市场和期货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期货市场上,受 企业 体制改革步伐的限制,生产经营企业并不能真正进人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而投机主体也并非真正的 社会 闲散资金所有者,投机交易大多属于对社会再生产资本的投机性使用。另外,要素市场上的组织状况也不尽如人意,各种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破坏了市场的正常发育和运行;同时,缺乏必须的管理法规和依据。

  4.国内外市场对接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国内外交流日益扩大。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仍然处于两个板块,各自通行着不同的运行规则,对接的难度存在于许多方面: (1)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出口企业不注意提高商品质量,产品附加价值极低,在国际市场营销中缺乏竞争力。(2)外贸部门的市场竞争观念落后,仍然强调以价格竞争为主,出口贸易在总体上处于粗放经营状态。(3)国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软预算”约束严重,没有灵敏的市场反应机制,企业没有树立全球化营销观念。(4)参与和利用国际分工不够,出口贸易中的国际综合性产品比重很小,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度很低。

  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刚性, 影响 了转轨时期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对接进程。

  中国现货市场的现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制约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期货市场的出现使整个市场体系结构中增加了回避价格风险的保险市场,但其功能发挥的效果,还要受到现货市场及整个市场体系状况的影响和制约。

  1.现货市场的不完善限制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在过渡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期货市场根据市场改革需要形成之后,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就产生了相当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原有的价格制度和风险配置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让位给市场制度,具有独立利益、承担市场风险的厂商主体,构成了期货市场制度的需求力量,为这一新型市场组织形态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合理性;另一方面,双轨并存的特点和制度转换的不均衡性,又决定了对应期货品种的现货商品、金融工具和现货金融商品在价格形成过程中总要受到程度不同的行政干预,由此造成的现货市场的价格扭曲必然要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分散风险功能,使得期货市场参与者受到限制,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不高。

  2.现货市场的发展程度制约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水平

  现货市场的规模大小、成熟程度、资讯条件、基础设施和统一性都会对其功能造成一定影响。

  (1)从期货市场的产生过程来看,它是为了以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市场形式和机制解决现货市场流动性差、价格风险过于集中等矛盾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货市场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的尖锐程度以及解决这些矛盾的迫切性,从根本上决定着确立期货市场制度的必要性。现货市场所存在的价格风险问题,事实上限定了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

  (2)虽然现货市场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不一定必然要求有期货市场与之配套,但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和其功能实际发挥的程度,却要受到现货市场发展规模的制约。在现货市场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国内市场的统一性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虽然回避市场风险的要求可能十分强烈,但期货价格会由于市场分隔、辐射范围有限、综合的信息不够充分而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发现价格的功能就不会很强。

  (3)现货市场的资讯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同样制约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分散风险功能完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充分发挥这些功能,要求市场上的现货和资金具备很高的流动性,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通信设备、自动报价系统、市场交易场所和设备以及货物储运设施。但由于技术上和体制上的原因,在现货和资金的流动受到阻滞的情况下,发育不良的现货市场就必然会给实盘的仓储、运输和交割带来诸多不便和限制。这些情况无疑会加大期货市场的运行风险,从而不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功能。

  3.现货市场结构的状况限定了期货市场的功能边界

  现货市场结构的不完善性为期货市场的实际功能和现实运行效果限定了一个难以逾越的边界。在现货市场结构相对完善及数量风险和收入风险能够得到较好吸收的情况下,期货市场的积极功能就会显著地呈现和发挥出来;在相反的情况下,期货市场分散风险的功能就会因市场结构的严重缺陷及数量风险和收人风险的加大而难以正常地得以发挥。

  在现货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能否开展期货交易?是否应当等到现货市场发育完善后,再开展相应的期货交易?笔者认为:一个市场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客观需求,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短期内市场需求可能被压抑,甚至被异化,但这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其先例不胜枚举。国外许多期货市场,就是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自发地产生的,中国的期货市场则是在市场的客观需求和政府推动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可见,现货市场的发达程度和条件是否完全具备,并不是决定能否进行期货市场试点和推出某个品种的惟一依据,关键要看市场需求。从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情况看,市场经济对期货市场的需求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对许多品种期货交易的需求更加迫切。为此,我们应当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这种合理需求,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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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市场学术论文篇二

  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与我国期货市场成长

  [摘要]市场 经济 的 历史 表明,政府与 企业 在市场中具有不同职能作用及活动边界。本文从期货市场 发展 的历史与现实出发,从 理论 上归纳了期货市场创设主体或制度供给者, 分析 了西方国家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优于我国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并实证性地分析论述了我国政府、企业的不同努力对期货市场设立的 影响 ,以期正确认识我国期货市场发育发展中存在 问题 的深层次原因,以有序的步骤和策略真正推进我国期货市场健康成长。

  [关键词]市场主体不同努力期货市场[收稿日期]1999-07-06

  一、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企业或政府

  (一)谁是期货市场开办者或“制度的供给者”

  事实已经说明,期货市场的开办者或“制度的供给者”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在期货市场发展最为典型的美国,最早的期货市场——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由82位商人也就是82位独资业主制企业联合兴办的,政府只是到半个世纪之后才开始涉足期货市场,也就是说,期货市场是由企业创设的;在新近期货市场比较发达的新加坡和香港地区,期货市场是企业与政府通力协作的结果,也就是说期货市场是企业和政府两大主体共同兴办的,虽然各自承担各自的职能;在 中国 现阶段,期货市场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各级地方政府联合兴办的,也就是说,期货市场的开设主体主要是政府,当然一些“准行政的企业”也参与了开办活动。可见,期货市场制度的供给者既可以是个人联合或企业,也可以是国家政府,它们都可以成为期货市场开办者,似乎很明确,没有进一步阐述的必要,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这不仅是期货市场开办主体的简单不同,而是形式之外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和区别。

  (二)西方国家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优于我国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

  1.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企业“缺位”与政府“替代”。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并且实行由代表全民利益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体制,这样经济运行以“国家本位”展开,作为 社会 再生产基本经济单位的“企业”,以行政等级制关系隶属于政府(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它的日常活动完全由上级计划进行安排,不论产、供、销,还是人、财、物,都无权自主筹划,更不存在作为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独立的经济利益。这种基本经济单位的领导人——厂长、经理,则是按照行政干部管理的办法由企业的上级政府任命委派,他们的行为更多地受上级行政领导偏好的影响。因此,无论是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行为目标,还是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取向,都只能是依附于政府,受纵向的来自“上级”的计划管理和计划评价约束,中央集中计划对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进行安排和产品的调拨协调,完全取代了社会经济生活中供求双方形成的“市场”关系。这样,“企业”的生产行为无需接受“市场”关系的检验,完全纳入行政性运行的轨道,沦为单纯的产品生产、加工的车间,成为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其作为经济单位的属性以及经济单位所具有的经济职能,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属性丧失了。由于完全受上级指令的摆布,其经济理性反而只能扭曲地表现出来。一方面,传统体制下的企业没有按市场供求及价格调整生产行为的必要性和自觉性,从而也没有必要和需要寻求其它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另一方面,中央集中计划对社会再生产的安排和对企业的考核办法,刺激了企业追求产值指标,追求自身行政地位的升迁,以至于只有“投资饥渴”和“扩张冲动”意识,而无其它的“制度创新意识”。企业行为完全偏离其作为社会再生产基层经济单位的特性,滑向行政化运行的轨道。

  具体的表现是:其一, 企业 经济 地位的行政化。这反映在企业实际上是作为政府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存在,在 组织上对企业规定了严格的隶属关系,作为经济单位的企业被赋予了省部级、地司级、县处级等的各种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从经营 管理权力到经济 政治 待遇等方面,行政身份成为企业的第一身份和 社会 地位标志;企业的领导作为国家的代理人,由主管部门任命,对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责任。由此受与企业内外相适应的组织机制的作用,实现了企业经济地位的行政化。其二,企业决策机制的行政化。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者,而是政府指令性 计划的执行者。企业的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等均由政府主管部门决定,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实际上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行使的。这样,企业完全退化为一个只具备单纯生产功能的基层行政单位,其实际的决策权利只是围绕如何完成上级计划而 机械性展开。其三,企业运行渠道的行政化。在传统经济体制中,企业的生产计划由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制定下达,企业所需物资由政府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计划调拨,企业的资金由政府 财政管理部门统一计划供应,企业所需的人员由政府的人事劳动管理部门统一计划分配,企业的产品由政府的商业或物资管理部门统购包销。这样,企业与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 联系始终处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渠道内,被动地参与社会经济运行。其四,企业动力机制的行政化。也就是说企业活动不是依据企业自己的内在动力,而是依靠外部行政机关的推动力。任何企业或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都受两种力的作用:一方面是自身的内在动力,即其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另一方面是外部的动力,即市场竞争力、产品需求引力、政策法规制约力和行政权力等。但是,在传统体制下,企业内部是统收、统支和统一工资政策,形成了“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分配机制,缺乏独立的物质利益要求。而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听从政府的计划安排,没有人、财、物自主权,外部动力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市场供求及价格波动对其产生的压力或动力被政府承担、掩盖而不存在了。

  总之,由于政企不分行政化了的企业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国家的“附属”或“准机构”,造成经济活动中的微观经济单位的“缺位”,进而政府部门的全面“替代”。

  2.企业创设者或西方国家产权明晰意义上的企业创设者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主体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不是运用计划而是运用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并形成社会再生产过程循环的。一般来讲,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是市场个体,它通常包括企业、居民、政府等。但是随着 现代 经济的 发展 ,越来越明显地使企业和政府在市场中的边界和作用明晰,政府主要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节者及其在市场失灵时如在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等存在时发挥作用;而企业日益成为市场的经营活动的主体,因为企业是市场上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提供者,又是消费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离开了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经济活动当事者之间的购买、生产、销售活动,市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企业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

  企业作为市场的经营主体,最主要的特征是:其一,有明晰的产权。市场上交易的双方是产权界限明确的不同所有者,否则交易活动就无法进行,即使勉强进行,便会产生许多麻烦和 问题 ,最终 影响 交易的质量即产权实质的 转让。其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也就是说,在 法律 上和经济上它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有自己独立的发展目标。即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张。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它可以自主筹集资金,自行策划经济活动,开展投资、生产经营等活动。其三,企业之间、企业与其它交易者之间的地位平等。也就是说,企业进入市场,无论“所有制”如何,也不论规模大小,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承认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特权和强制。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特权和强制,市场的公平竞争性如效率原则将会受到损害,并且当这种特权和强制发展成“命令——服从”关系时,市场体制就不存在了。地位的平等性,保证了市场交易的完全意愿决策和“一致同意”让渡原则。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要求市场主体的企业是独立、自主,具有平等权利的经济实体,而不是我国传 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政府附属物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在西方社会是与其经济制度的基础相“吻合”、相“一致”的,其充当市场主体,其创设期货市场是符合要求的:出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于供求稳定,出于价格机制完善等等客观需要。

  3.我国政府创设期货市场的无奈及其原因。面对由 计划 经济 体制向市场 组织体制转轨过渡、由不发达经济向发达经济的 发展 转变的双重压力和任务,采用常规性的方式、 方法 都不能使人、特别使政府满意的,特别是把转制 问题 与发展问题纠合在一起更是如此。而让通过体制改革,建立 现代 企业 制度,改革传统的国有国营企业体制,进而再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二步走”过程因其“过长性”而是不可取的。故此,政府无奈在体制转轨与经济发展的交叉中,在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就“越位”代之“企业”积极地创办期货市场,以期望为期货市场的建立,发挥积极作用,既解决价格双轨制等带来的市场交易行为混乱、价格形成混乱、 合同履约率差等问题,又解决由政府长期完全承担的而越来越不堪重负的“无限责任”或“价格补贴和价格风险”的压力。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中,由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事实是国家所有制且实行国有国营形式,政府与企业的产权不清,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也没有独立的收益权。从所有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来看,国家独占所有权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事实也是如此:企业的投入计划调拨——企业的产出统购统销。当企业因为不合理的固定的价格比例关系因素而 影响 其盈利而出现亏损时,企业认为是“政策性亏损”,应由政府给以专门的政策性亏损的价格补贴。对此,政府按照统收统支的原则,将盈利企业上交的“利润”作为“补贴”去填补“亏损”,长此以往的结果是,平均主义造成一方面是挫伤一部分企业积极性,又造成一部分企业的完全依赖性,导致全 社会 的经济运行效率下降,而政府的包袱是越背越重。在80年代中期实行“双轨制”改革过程中,由于市场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短缺”的经济 环境条件,结果是宏观上因为计划内外价格差别较大,大量的商品转入市场高价渠道,导致整个经济运行秩序较乱,而得不到有效保证;微观上是企业间毁约严重,价格上升,卖方不执行计划价;价格下降,买方不执行计划价。市场风险已经显露出来,而与之没有相应的转移价格风险的机制,最终导致政府要继续背此损失的“包袱”,这是政府始料不及且不愿看到的事实。为了减轻政府已经很沉重的负担,为了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为了提供于市场一种转移价格风险的机制,政府“义无反顾”地供给了“期货市场”。

  二、政府、企业的不同努力与期货市场的设立结果

  (一)政府与企业的努力不对称

  出于不同的经济考虑以及自己的实际所能,我国的政府和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期货市场的开办 工作,但在创设的过程中的努力是不对称的。

  1.政府与企业的数量不对称。表现为众多的各级政府机构(或中央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各地方政府机关或它们之间的联合)积极开办期货市场。而较少的企业甚至是趋于零的企业及其联合而自主地设立期货市场。各类政府机关充当了期货市场的供给者,使正常的众多企业的自主开办与较少的政府行为“侵入”的期货市场创设主体的数量结果呈现出相反的特征。如下图-1、图-2、图-3所示:

  2.政府与企业的程度不对称。表现为政府与企业在期货市场设立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的极不对称:一方面是政府努力过度,超经济力量地开设期货市场,不是供给期货市场的 法律 制度、运行规划和宏观 管理,而是形式主义地开设了期货市场外壳——众多的有场“无市”的期货交易所。另一方面是企业努力不足,还没有直接内生真正套期保值的必要,不是从自己的利益需要出发发起和参与期货市场的兴办,对于期货市场的上市品种、交易规则及其内部管理制度等的供给不予重视和 科学 地设计,而是被动地应付或“认可”政府的供给,使期货市场设立的数量与内在质量存在严重反差和缺陷,必然是仅有的期货市场“外壳”扭曲或变形,不可能形成“有场”又“有市”的期货交易所。如图-3所示。

  3.“遍地开花”的50余家期货交易所与“人为重新审批登记”的15家期货交易所的数量结果。人们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努力后的利益,在多大程度上努力取决于对预期利益大小,以及相关的预期利益实现的概率大小即“风险”大小把握。很显然,对于富有 经济 理性的“经济人”来讲,他在进行努力之前,要对相应的努力的“付出代价”与努力的“收益实现”进行“投入——产出”或“成本——收益” 分析 ,以决定自己的努力程度、努力大小等等。可是,由于传统的政府与 企业 的政企不分,政府建立期货市场的“模糊”理性,以及企业的非直接需要的“没必要”理性。使得政府主动努力、多方努力、过度努力,而企业的努力不足。最终是形成期货市场开办过程,“一时”数量达50余家的态势,而随后治理整顿时数量保留15家的结果。

  (二)政府与企业的努力不对称的典型说明

  1.1990年6月14日,李鹏赴河南视察,正式提出建立 中国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即现在的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前身)。7月27日,国务院国发(1990)46号文件正式批准了商业部、国务院 发展 中心、国家体改委等八部委《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 报告》。10月12日郑州市场正式开业。郑州市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开办、共同 管理、面向全国、 组织省际间粮油交易的批发市场,它引进了部分期货交易机制,并大力发展远期 合同,逐步创造条件,向期货市场过渡。郑州市场由国家组建的领导机构进行管理,商业部会同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中心、 财政部、铁道部、 农业部、中国 工商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国家九部委组成的郑州市场国家协调领导小组为郑州市场最高领导,办公室设在商业部。商业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吸收有关厅、局、司联合组建的郑州市场管理委员会对郑州市场直接实施领导,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粮食厅。郑州市场为副厅级机构,实行主任负责下的事务部制等等。

  2.1991年4月物资部在上海举办了“国际期货交易研讨会”,邀集国内外专家探讨在上海建立金属交易所的可行性。1992年2月由物资部和上海市政府联合提出了有关建立上海金属交易所的报告,1992年5月28日,上海金属交易所在经过了一年的精心准备后正式开业。

  3.1992年下半年,北京市政府向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发展 研究 中心从事期货研究的 工作小组(后改为“中国期货市场咨询中心”)提出了帮助研究建立期货市场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对于建立和发展期货市场、推动和完善市场体系工作十分重视,市政府于1993年3月5日正式发了文件,6月2日北京商品交易所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993年12月15日转入正式交易。

  4.1993年在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筹建时,没有一家会员单位。如其管理人士所说:“一个月,没发展到一家会员”。北京商品交易所在筹建时股东单位因种种原因不可能投入更大精力替交易所征集会员,这样会员征集成了交易所的首要任务,其管理人员向交易所董事会承诺:三个月开发会员单位150家。3以上资料突出地反映了开办期货市场的主体:政府与企业的行为努力不对称,形成的政府努力过度地兴办期货市场高潮。特别是出现了“领导市场、市场厅局级别”等非市场经济的提法和做法,可见传统的 计划经济观念、计划经济体制对市场的不理解及其对市场的 影响 。

  参见叶鹏、陈共炎文章论述,《中国期货》1995年第34期、1996年第8期。

  参考 乔刚、陈共炎、张建国:《交易所、经纪公司与期货市场》,北京 工业 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8~251页。

  参见赵杰主编:《期货贸易指南》,改革出版社1992年版,第129、130、230、2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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