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1-28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范文

  公共管理是处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新范式 ,它是以公民权利为本位、以切实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为宗旨、公民权利主体成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新阶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管理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范文一:“新公共管理”视野下的我国行政管理改革探析

  摘要:中西社会背景不同,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只能借鉴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应当在审视自身国情的基础上,把握我国行政管理改革不同于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特殊方面。这至少包括:为行政管理改革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服务职能,同时强化必要的管制;大力培育非政府组织;有限制地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在促进规则制度建设的同时逐渐加大结果评价的权重;实现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而又提升管理者的政治责任感。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改革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成功方面及其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酝酿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形成了所谓“新公共管理”运动。时至今日,“新公共管理”运动还只是限于提出一些富有创新意义的思想及解决传统体制问题的某些重要向度,新的统一的管理模式尚未完全确立,但已显示出若干优于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点: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成功方面

  1 以结果而不是以规则、程序的正确性来评估管理水平。

  “新公共管理”运动则强调行政结果即目的价值的优先地位,只要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管理人员可不为僵化的规则、程序所束缚。“新公共管理”运动力图解除规制,增强管理人员的自主权,赋予他们以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这些举措,使行政管理获得了空前的灵活性,提高了行政组织处理紧急情况、应对特殊问题的工作效率。

  2 引入市场机制及相应的管理手段。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认为在政府管理的公共部门中,只宜于实行以权力为基础的从上到下的命令式的管理,而利用市场机制则是仅存在于私营部门的事情。排斥市场机制,导致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追求预算最大化、官僚主义、腐败等问题。“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积极寻求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的行政管理的途径,并在公共管理中大量采用对应于市场机制的私营部门管理方法。引入市场机制及采用私营部门的一些管理方法,在公共部门的管理中形成了竞争的局面,预算最大化为效率最大化所取代,提高了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并有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腐败。

  3 重塑政治与行政的关系。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作为理论基点之一,这对于解决所谓“政党分赃制”问题曾起过积极作用。但正如欧文·e·休斯所说:”要对政治与行政,或政策与行政进行严格的区分永远都是不现实的。”[1]政府的行政管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政治性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管理人员的政治责任。“新公共管理”运动从行政管理的现实状况出发,力图将政治与行政结合起来。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下,许多国家开始了强化政府政策执行部门自主权的改革,形成了一股“执行局自主化”的改革潮流,从而重新塑造了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关系[2]。

  4 职能限制与职能转向。基于韦伯式官僚制的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制。无节制的管制扩张束缚了技术和商业的创新,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现象及政府规模的膨胀。“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弱化政府的管制职能,将政府的职能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的确定范围之内。职能的限制必然使得政府规模趋于缩小。这样,政府行政管理的开支也会下降,而管理效率则会相应提高。

  5 由集权走向分权。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以集权为中线 [3]。官僚制体系的金字塔结构,导致了组织内部权力的高度集中和权力拜物教。“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不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唯一主体,因而主张分权而反对集权。分权的要求将一部分公共权力分给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分权使得管理组织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更迅速地对社会的公共需求作出反应,也能够更好地调动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新公共管理”运动存在的问题

  尽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张已显示出其优越性,但尚未发展成熟,故也存在着若干问题。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批评意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市场化的过分崇拜。批评者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市场化取向体现了改革者对“市场价值”和市场机制的崇拜 [4]。实际上,市场机制自身也有其内在缺陷,这一点就连经济学家也不否认。

  过分崇拜市场机制就会忽略市场的缺陷,从而无视公共部门市场化过程中可能附带产生的一些错误。[5]与此相联系,在公共部门中大量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手段也受到了非议。批评者认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虽有相似性,但二者的差异却是本质的。由于公共管理在本质上不同于私营管理,故照搬私营部门的管理手段就很成问题。2 “顾客至上”对公民主体的遮蔽。批评者认为,将公共服务的对象比作顾客,可能无法全面理解公民的角色,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健全、角色错乱[5]。公民不仅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而且也是公共服务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顾客至上”导向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改进公共服务质量,但“顾客”这一隐喻在客观上却造成了对公民主体地位的遮蔽,使公民被简单化为公共服务的被动接受者。3 政治化的风险。针对“新公共管理”运动否定政治-行政二分法的观点,批评者指出,在传统的“二分法”思想的管理体制下,公共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也许受到了压抑,但这一思想的解除,会诱发新的更多的问题:行政人员权力过分的扩张和不受节制,会增加腐败及政治黑幕发生的概率,公共行政人员的任命与管理漏洞增大;对政党的行为的约束降低,完全可能超出必要的限度,致使行政机构“政治化”而危及国家意志的表达。

  二、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特殊关注

  由于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有自己的特殊背景,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产生了积极成果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不能在我国原样复制。但是我们可以借鉴“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成功方面,再结合本土的实际情况,进行富有创造性的探索。在立足于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思考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特殊维度,至少要关注以下事项:

  (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行政管理改革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进行

  有法可依,是国家秩序的基础,也是有序地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基础。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法治的总体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要由“人治”转变为“法治”,还要做大量的工作。为了保障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社会的法制建设,为行政管理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单就行政管理领域来说,我国在这一领域长期缺少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行政管理改革面临着一个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从目前的情况看,至少要完善三个方面的行政法规:行政机关组织法、部门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只有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行政法规,才能为依法行政提供权威性的依据。

  (二)在提升政府的服务职能和适度分权的同时,强化必要的政府的管制职能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当然更应当提升政府的服务职能。但是,由于我国尚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政府还担负着培育市场的艰巨任务,因此,政府的管制职能不能轻易放弃,特别是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政府更应当理直气壮地强化管制职能。只有当市场经济已经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之后,才有条件考虑政府退出、弱化这方面管制职能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服务,必须使集权式政府转变为分权式政府,因为分权比集权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它能够使管理机构对公众的多样化的真实需求作出迅速、及时的反应。但鉴于我国转型期的特殊情况,与保留和强化政府的必要的管制职能相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只能是适度分权,而不能一味否定集权的作用。

  (三)大力培育非政府 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促进它们的 发展和成熟,为一部分公共 管理职能从政府剥离出来创造相应的 社会条件

  我国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进程。因此,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在社会上催生足够数量的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并使得这些组织健康地发育、成长,具备承接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基础和内在能力。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在承接了部分公共管理职能之后,还面临着如何正确行使这些职能的问题。为了避免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失灵,使其能正确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在规范这些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范围、目的、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建立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道德控制机制。

  (四)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同时又对其作出严格的限制,避免陷入市场崇拜的误区

  毫无疑问,我国的政府管理 工作中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由于我国传统上属于情理社会而非法理社会,且权力制约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再加上市场 经济尚不成熟,故在公共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就有可能导致在一些西方国家政府“企业化”过程中不曾有或很少有的现象。

  因此,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在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管理方法的同时,要根据我国的条件对其运用范围作出明确而严格的限制。第二,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管理方法,也有导致所谓“市场崇拜”从而由市场缺陷引发一系列恶果的风险[5]。因此,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既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又要清醒地认清市场的缺陷。

  (五)既以规则、制度的完善促进现代官僚制建设,又逐渐加大对行政管理的结果评价的权重

  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官僚制。鉴于西方发达国家官僚制老化、僵化而引起的各种严重问题,我们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官僚制的过程中,也应参考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克服官僚制弊端的改革举措,逐渐加大对行政管理的结果评价的权重。之所以要“逐渐加大”而不是象“新公共管理”运动那样一步到位,是因为我国的官僚制的规则基础相对薄弱。而在规则基础薄弱的情况下贸然转向结果评价,则有可能形成对制度的解构作用。只有在规则健全和管理人员的规则意识逐渐增强的条件下,激发管理灵活性的结果评价才不至于导致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后果。

  (六)既要继续解决 政治-行政不分的老问题,又要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责任感,防止发生偏离政治目标的行政行为

  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否定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其改革致力于将政治与行政结合起来。而我国在公共行政领域长期遵循的是政府行政一元论,即政治与行政不分,因此,西方发达国家政治-行政二分的问题在我国并不存在。我国的政治-行政不分问题,集中表现为党政不分现象,即执政党的政治权力与政府的行政权力没有明确分离,执政党过多地介入政府的行政事务,形成所谓“二元行政”或“党政双轨行政”的独特结构。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层十分重视解决这一问题,力图实现党政分开,但受现有制度制约,党政分开的实现程度仍然有限。因此,解决党政不分问题仍然是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从制度和法律入手,明确而严格地规定党和政府各自的权力范围和相应责任,切实保障党政分开的顺利进行。在政治-行政二分的体制中,由于行政官员仅仅埋头于行政事务,故存在着淡化政治责任的内在趋势。

  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之所以要否定政治-行政二分法,是因为政治与行政在管理 实践中实际上不可能完全分离,所以要明确行政官员的政治责任。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虽然不应当像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那样否定政治-行政二分,在现时更需解决政治-行政不分的问题,但也要避免淡化行政官员政治责任的倾向。我国的政治制度要求行政官员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忽视政治责任的行政行为有可能影响大局的稳定。因此,在从制度与法律层面推进党政分开的同时,必须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以防止发生与政治目标相背离的行政行为。

  参考文献:

  [1]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毛寿龙.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 郭济.深化行政改革转变政府角色[j].中国行政管理,2003,(4):4~6.

  [4] 刘智峰.中国政府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j].战略与管理,1999,(5):90~95.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范文二:浅析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高校管理工作的启示

  摘 要: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西方政府治理变革领域兴起的重要理论,它强调用企业家的精神来重塑政府,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变革,从而克服传统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端,无疑对我国高校管理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并提供借鉴。高校管理工作应注重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责任意识和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理论 高校管理 启示意义借鉴

  一般说来,高校的主要使命有三项,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①,与此相对应,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就构成了高校运行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然而,在高校运行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工作即高校管理工作。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若一所高校中缺失了高校管理的工作,那么高校就无法正常运行,进而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制约,其三大使命也就很难实现。

  换言之,高校管理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坚实的后勤保障,其基本定位应该是为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高校管理工作的水平往往反映一个高校的面貌和“软实力”,高校要发展进步自然要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水平的提高。然而由于受到教育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校管理长期以来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政化倾向,官僚主义作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效率低下、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缺乏等都成为制约我国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碍,从而削弱了其对高校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支撑与保障作用。西方政府治理领域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用企业家的精神来重塑政府,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变革,从而克服传统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端,无疑对我国高校管理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并提供借鉴。

  一、高校管理工作要注重服务意识

  虽然在e·s·萨瓦那看来,“‘政府’这个词的词根来自希腊文,意思是‘操舵’。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可政府并不擅长划桨”,奥斯本和盖布勒也认为应该建立一个“起催化作用的政府”,这种政府是“掌舵而不是划桨”[1]p1。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他们主张政府不应该为民众提供服务,而是主张政府不应该事无巨细地渗透到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包揽一切,这无疑容易导致公权力的扩张而损害私权利。

  显然,在他们看来,政府不需要提供具体的服务,但是政府却应该具有服务精神,并且政府应该提供的是一种宏观的服务环境。而提供宏观服务环境只有通过政策的供给。奥斯本和盖布勒认为这种掌舵的政府其实是一种企业化的政府,并且“这种企业化的政府开始转向把一种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桨)分开的体制”[1]p9。这种体制无疑具有优越性,正如德鲁克早就指出的那样:“成功的组织是把高层管理和具体操作分开,这样就可以使‘高层管理者集中精力进行决策和指导’”,“而实际的操作应由另外的员工来做,这样‘各有其使命的目标,各有其行动的范围和自主的权限’。否则的话,主管们便会被具体操作任务分散精力,基本的指导性决策编无法做出”[1]p9。

  这样,自然很难提供优质服务的宏观环境保证。唐纳德·凯特尔指出,新公共管理其实要关注的核心问题至少包括“政府怎样才能利用市场机制为公民(现在常常被称为‘顾客’)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或者至少鼓励人们更加关注为顾客更好地服务”,以及“政府怎样才能下放职权以便为一线的服务管理人员提供更强的服务诱因”和“政府怎样才能将其作为服务购买者的角色(承包方)与其再实际提供服务中的角色分离开”等[2]p9。

  高校管理工作首先要对自身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与其说高校管理工作是一种管理工作,不如说是一种服务工作: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社会、服务自身,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和使命。有了这种服务的基本定位,就意味着要变革传统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摈弃作为“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和相应的工作方式和机制,以适应作为“服务者”的工作需要。当然,如同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强调的那样,高校管理工作人员作为服务者并不意味着要事无巨细地帮助学生和教师做所有的事务性工作,而是通过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让学生和教师能够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愉快地学习和工作。

  二、高校管理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

  在登哈特看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重要理论依据是公共选择理论。他指出:“公共选择(及其孪生物——代理理论)不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府模型,对某些人而言,甚至可以说提供了一个使人非相信不可的政府模型,而且它们还充当了一种可以在实践上知道缩小政府规模和降低政府成本的智力路线图”。

  而且,“从公共选择最简单的形式来看,公共选择是从市场和顾客的观点来看待政府的。进而,公共选择理论对理性选择的信奉就意味着一种对价值观的选择,通常包含着一种对销量和生产率的承诺。于是,正如胡德所指出的那样,新公共管理很自然就明显地将强调的重心放在了诸如效率、消除浪费或者使用资源和明确的目标相称这样的价值上”[2]p14。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第二个理论依据即管理主义,管理主义的基本信念仍然是提高工作效率。

  登哈特指出:“克里斯托弗·波特曾将‘管理主义’描绘成一种信念,这种信念认为,通向社会进步的道路是提高生产率,增减这种生产率的途径是管理人员接受的旨在提高效率和生产率的训练。”

  [2]p15从具体的实践来看,登哈特认为,“新公共管理(英国版本)源于一个基本的经济学论点,即:政府具有垄断性、高昂的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缺陷,而这些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的无效率。通过市场竞争和类似市场的刺激,这些改革者们认为他们能够缩小政府的规模,能够削减政府的成本并且能够改进政府的绩效”,从而也提高政府的效率[2]p11。

  我们在第一部分指出,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政府应该是“掌舵”的,而不是提供具体的“服务”的。其实该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政府从纷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专注于宏观的决策,进而提高政府的效率。对于高校管理工作来说,我们自然要避免为了服务学生和教师从而陷入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进而不能自拔带来的效率低下,更要避免因官僚主义作风而产生低效率及给师生带来的不便和伤害。

  当然官僚制曾经在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避免主观主义和随意性,从而维护公平和稳定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官僚制在运行过程存在一个不可克服的缺陷,即过分依赖官僚制而带来的灵活性不足和效率低下。马克斯·韦伯曾经对官僚制作了经典的概括,他指出官僚制“存在着固定的、通过规则即法律和行政规则普遍安排有序的、机关的权限的原则”,同时“存在着职务等级和和审级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一个机构的上下级安排固定有序的体系,上级监督下级”,“现代职务的执行是建立在文件(案卷)之上”,以及“官员职务的执行,是根据一般的、或者或少固定的、或多或少详尽说明的、可以学会的规则进行”等[3]p278-281。

  可见,官僚制的主要缺陷是呆板、对规则而非对人负责,因而往往在具体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容易灵活性不足,不利于更好地为公众服务。高校管理工作其实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建立在官僚制的基础上的,它自然也会带来效率低下,不利于更好地服务师生,会给师生的工作与学习带来极大不便,导致师生与高校管理人员普遍的矛盾和对立。此外,在中国官僚制中,还有特殊的表现,那就是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使得部分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没有把自己准确定位为师生的服务者,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官”和管理者,颐指气使,傲慢自负,经常和师生发生冲突,影响了整个管理工作队伍的形象,进而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有序开展。这就要求高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摈弃官僚主义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真正地为师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高校 管理 工作要提高责任意识

  高校管理工作无论是增强服务理念,还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都离不开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了责任意识,高校管理工作人员往往就会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而新公共管理理论特别强调了政府要对公众负责,这种逻辑是十分清晰的,即一个企业家政府首要追求的是利润或利益,而利润和利益显然来源于顾客。那么,企业家政府要想获得利润就必须对顾客负责,使产品和服务能够很好地符合顾客的需要,更必须与顾客沟通,及时回应顾客的诉求,进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这样,企业家政府在主观上追求利润的同时,在客观上实现了对顾客的负责。

  登哈特指出,许多公共管理者“开 始尝试根据 经济学的假设和观点来努力地提高生产率并且找到了一些可供选择的服务供给机制。他们已经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对顾客的责任和高绩效上,进而对官僚机构进行改组,重新规定 组织使命,精简机构程序,以及分散决策权。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和政府机构都已经成功地将先前的供给只能民营化,使高层的行政官员对可测量的绩效目标负责,建立测量生产率和效益的新程序,并且重新设计部门体系以重新强化责任意识”[2]p9。登哈特 总结说:“在某种意义上,新公共管理的拥护者所倡导的责任观模仿了老公共行政的责任观,因为它依然依靠的是客观的测量和外在的控制。不过,它还是有一些重要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第一,在新公共管理中,其假定是传统的官僚机构效率低,因为它测量和控制的不是结果而是投入”。

  而第二点是“公众被重新视为由各自都以一种服务于其自身利益的方式行事的个体顾客组成的一个市场。这样一来,公共机构主要就不是直接或间接地堆公民或公共利益或共同体利益负责。更确切地说,它们倒是对它们的‘顾客’负责。于是,政府的责任就是为其顾客提供选择并且通过所提供的服务和功能来对顾客所表达的个人偏好作出回应。责任就是满足直接顾客对政府服务的偏好”[2]p94-95。但高校管理工作却与新公共管理不同,表现为: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服务于师生,不是追求师生可能给他们带来的某种“利润”或“利益”,而是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的。

  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是否会对师生负责,往往充满了不确定性,这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觉悟和品质。如果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对师生怀有深厚感情,那么他们往往会对师生负责,从而很好地为师生服务,否则就会漠视师生的利益。我曾了解到某高校的财务部门使一教师一次报销来回跑四五趟,工作人员每次都指出其中缺少的某项手续,却不完全指出,这样既浪费了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又导致职能部门与教师关系的紧张与对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都反映了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足。

  四、高校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根据上文的论述,不难看出,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对高效管理工作人员产生动力和塑造他们的行为模式与取向,从而提高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责任心无疑是重要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便是“政府怎样才能将其最关注的焦点放在产出和结果上,而不是放在过程或结构上?政府怎样才能用自下而上的结果驱动型系统来取代自上而下的规则驱动型系统”[2]p10。

  显然,新公共管理理论已经对如何建立一种科学的评价机制进行了思考,它首先主张评价的对象应该是客观的、外在的具体指标,而不是一些模糊不清的判断,同时,评价的过程是自下而上的,即来源于顾客的评价,而不是自上而下的体系内的评价。这种评价机制对构建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评价机制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但是,首先要指出的是,高校管理工作的评价不能完全照搬新公共管理理论所主张的机制,这是因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是无法通过具体的、可测量或者容易量化的东西来进行考评的。比如我们显然不能以平均一天接待和服务多少个师生作为对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评价指标。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评价机制的第二方面无疑具有借鉴意义,即把评价的方式和重心放在自下而上的评价上——通过高校管理工作所直接服务的对象的师生进行自下而上的评价。如果能够切实有效地采用这种自下而上的评价方式,就会使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极大地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心,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获得师生的满意。

  这种逻辑在于,如果高校管理工作者全部的 发展和利益的获取,比如获得晋升或奖金,都取决于这个评价的结果,而这个评价结果又是由他们所服务的对象师生所决定的,那么,很难想象他们不会努力去“讨好”师生,通过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为师生好好服务,从而获得师生的满意、赞同和评价。这个“讨好”的过程,就是高校管理工作人员不断根据师生的需求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也是对师生高度负责的过程。当前,在高校中这种自下而上的评价方式已经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中广泛采用,并成为驱动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强大的外在动力。

  但是这种方法没能够在对高校管理工作者的评价中得到广泛采用,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晋升等并不取决于其所服务的对象的评价,而是取决于其领导,只要能够“讨好”领导,获得领导的高度认同,往往就能够获得晋升和发展。反之,即使与师生打成一片,也很难获得晋升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目前高校管理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方式,从注重自上而下的评价转向其与自下而上的评价结合。只有让服务对象参与到对高校管理工作的评价中来,才能给高校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强大的外在驱动力,真正改善工作面貌,最终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 社会服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著.周敦仁等译.改革政府[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