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论文

发布时间:2021-10-23
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论文

  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主管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地方政府中,省设司法厅、市、区、县设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所,根据行政级属实行部门业务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全文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习中,我们深切地感到,习作出重要指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大好契机,如果没有科学、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不制定好改革的措施方案,谋划好改革的战略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将错过发展的大好机遇。因此,要把学习贯彻的重点放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

  通过学习,深刻理解领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殷切关怀和期望,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深刻理解领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深刻理解领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同时,要把学习贯彻的落脚点放在提升能力素质、提振精神状态上。

  通过学习,全面掌握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本领。深刻感受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和极大鞭策,自觉把学习贯彻转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敢于探索,勇于担当,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全局性、创新性工作中先试先行,争当示范,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和发展。

  二、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变革

  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对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相机推进各项重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广西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司法部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用改革的理念、思路和办法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解决困扰发展的困难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我们主动汇报,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纳入法治广西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成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通过购买服务,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解决基础施薄弱、人手不足、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低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机构队伍、经费保障等标准化建设正全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出台。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各市县(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网络实现全覆盖,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延伸到各级政府、街道、社区(村屯)。加强对外司法合作交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提升律师工作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结合广西现行公证发展现状,按照去行政化的改革要求,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事业体制公证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发展。依托信息化网络,继续深化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延伸,在探索直收戒毒人员的同时,加强指导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支持社区戒毒、戒毒康复等工作的创新性研究,努力实现戒毒机关新职能拓展。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通过聘请辅警、文职人员,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吸纳法律、医疗、心理等专业人才,在解决人手不足的基础上,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三、牢牢把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

  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宪法原则和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底线,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双核驱动”战略和“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组织专业法律服务队、服务团,深入开展服务北部湾、西江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广西重大国际活动、开发(开放、贸易、实验)区建设,为广西新的千亿元产业、百亿元园区、亿元企业、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金融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与建设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做好广西与越南、港澳台的司法合作交流,为广西对外开放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用法治底线和法治方式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天津会议精神,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努力建设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医疗单位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始终坚持把监狱、戒毒安全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实现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继续巩固和深化“平安·法治·文化”监狱创建成果,健全完善戒毒及戒毒康复新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改造、教育矫治和戒毒水平。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特殊人群专项组”协作衔接机制建设,全面巩固和发展中越陆地边境联调联解机制,全面拓展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司法行政社会和谐“稳定器”作用发挥明显。积极履行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的法治广西建设牵头单位职责,主动承担法治广西建设的谋划、论证和推进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努力打造法制宣传边关行、山歌唱等广西特色法制宣传品牌,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运用法治方式和社会托底服务和保障民生。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了法律援助民生保障、维护稳定作用。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农民工”系列活动,将活动逐步延伸到城乡低收入人群、老弱伤残等群体。同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救济与司法救助联动托底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部分司法实践中“大闹大解决”、“花钱买平安”等问题,实现“花钱买平安”向“法治保平安”的转变。

  四、紧紧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用创新的理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肯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们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我们按照中央、司法部的部署要求,从广西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需求出发,依托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以“一平台六中心”(信息化综合平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以及“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构建广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八大体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公证体系、法律援助体系、普法依法治理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司法鉴定体系、司法考试管理服务体系、特殊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强化职能、资源和力量整合,具有广西特色的“半小时、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初步形成。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健全完善规范化工作机制,制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场所功能、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服务制度,大力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开展巡回、蹲点、上门服务,简化受理程序,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信息化建设路径,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加强管理软件的统一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了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大力拓展“12348”热线法律服务领域,建立全时值班机制,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投诉处理、政务监督、司法行政业务咨询等职能,集成法律服务分流指派、投诉接处、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正逐步成为司法行政的“110”,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展示形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始终牢记的谆谆教诲,用新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队伍的亲切关怀,是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解难题,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通过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同组织、编办、人事部门沟通联系,依法落实机构编制,解决空编、挤占挪用政法专项编制等问题,基层司法行政骨干力量进一步充实和提升。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符合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的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司法行政干警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的机制,把好干部入口关。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升了执法执业公信力。全力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找准作风问题,革除四风之弊,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植根群众、面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在服务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每一项服务性工作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惩防体系建设、执法执纪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让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