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对策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06
关于陕西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对策的研究

  下面是关于陕西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对策的研究,欢迎阅读借鉴。

  一、陕西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养老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主要模式

  农村居民的养老模式一般分为三种: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养老等陕西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也只能靠土地、家庭和集体组织解决。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是陕西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目前,陕西人比较保守,尤其是陕西农村农民都讲养儿防老:陕西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集体经济发展力量薄弱,农村言老缴费也主要是依靠个人、或者家庭子女、亲属。

  (二)社会救助制度单一,最低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不够

  陕西对于特殊群体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成熟,当前单一的社会救助制度五大实际解决其需求。从县域调查情况显示,很多县镇尚未建立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来统筹规划、组织完善最低社会保障。

  (三)地方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各级政府有资金投入,但是陕西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区贫困县无法足够投入资金发展社会保障方面。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548. 4万人,占全省总人ii的14. 61,高于14. 3%的全国水平,且每年以约3%的速度递增,说明陕西养老保障需求不断增加,而资金投入不足,加大供需矛盾。

  二、陕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对策

  (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首先,陕西各层政府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积极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同时,陕西各层政府部门应该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的健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度,构建社会保障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最低社会保障对象的动态和跟踪管理,实现及时发展困难、解决困难,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效率。再次,大胆创新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统筹发展,建立“居住地”申请制度和创新审批管理模式。实行两级管理、三级核查、一厅式服务,加快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人性化。最后,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低保来信来访工作,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加快低收入工作认定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相支持。完善城市低保与就业联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机制,鼓励积极就业,加大对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扶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给体系

  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抓好城乡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保障性住房总量不足的问题,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通过改革调整,使群众更方便、更便捷地享受到住房保障制度。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制定进城务工农民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

  (三)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

  纯粹发展社会保险,社会上就会有无数“懒汉”。因此,应该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为群众提供更高层次和更高保障水平的保险保障。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的激励机制,从机制上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的力度。商业保险要积极创新,开拓新保险领域,开发有针对的风险解决方案。当前要重点参与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社会特殊群体管理,如高危行业人员意外保险、农村小额保险、基本医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外来工意外保险、低保人员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健康保险、职业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领域。

  (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陕西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首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陕西应该推进标准化建设。民政部门应该制定老年人服务标准,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规范发展。各地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支持各地组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构建政府、中介组织、养老机构三方管理体制,开展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和行业培训等。其次,培养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人才,不断改善和优化队伍结构,推进养老事业专业化建设。最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五)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