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措施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1-08-07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措施研究论文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作为一个专用名词,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特别是1987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后,更是广为人知。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措施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措施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水路运输行政管理直接影响着水路运输的发展。从当前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情况出发,了解到我国在水路运输行政理管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水路运输管理法规滞后、缺乏科学管理机制以及市场的不成熟,对我国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带来的诸多阻碍。再根据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对策,以期改善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提高水路运输质量。

  0引言

  目前,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处于混乱的状态,市场发育不成熟、缺乏合理的管理机制等问题,直接阻碍了我国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国家根据水路行业的状况作出合理的整治,保持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让行业能够得到平稳发展。

  1水路运输存在的问题

  1.1水路运输行政法规滞后

  我国当前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主要法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存在部分缺漏和不足的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路运输管理规制章度较多,但是疏于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的管理,该行业的规章制度十分有限。当前我国只有一部管理规定对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要求,该条例是《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在2014年发布。虽然该管理规定在近年发布,但是其对于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的规定相对模糊,使得该项管理规定在实施中会遇到些许分歧,执行过程中给执法人员带来一定困扰;再者是我国当前对水路运输的经济管理较为严格,程序较为完善,但是对于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以及水路环境保护问题没有做出严格的要求,安全问题大于一切。当前我国对于水路运输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通常是发生事故,再做出调控,损失无法挽回。

  1.2水路运输市场尚未成熟,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

  在水路运输经营环境中存在一定问题。①由于当前我国水运市场的发展较为落后,整个市场只存在一个轮廓,尚未组建完成。在市场运行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且航管部门对于水运市场的监督力度不够。部分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偷税漏税,采取私自揽货以及无证经营等手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市场规则被打破,恶性竞争等景象。②我国在水运管理上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我国运输船舶多为个体户经营,个体户之间联系不够紧密,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将个体户用科学的方法组织起来,形成地方组织或者企业,既能加强运营效率,又方便政府管理。③我国水路运输船舶呈现出设备落后的现象,诸多船舶设备落后,且船舶本身也十分陈旧。在运输过程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加剧了货物运输的不确定因素。④正规水运经营者需要支付诸多费用,如规费和摊派费,这些费用直接给水运经营及企业带了巨大的压力。

  2 加强水路运输管理,促进水路运输健康发展

  2.1健全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健全水路运输管理法律体系,能够强有力的规定规范该行业,也是一个行业管理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完善法律法规需要了解到以下几点:①掌握水路运输管理的合理有效定位。②让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并将法律法规详细化,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出现遗漏和分歧。③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问题始终不能掉以轻心。④注重水路环境保护,良好的环境是发展的资本,切实对水路环境加以保护。只有健全法律法规,才能够完善我国水路运输管理机制。法律法规需要从实际出发,才能够对水路运输管理作出正确的定位,从而实现水路运输得到足够的法律保护以及充分的制约与监督。

  2.2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我国需要创建一个公正公平、开放、统一的水路运输市场,整治水路运输行业,加强水路运输管理。①需要按照我国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安排,严格执行水路经营管理规定,严格把控行业条例。不合格者进行先期整改,倘若整改过后仍然达不到经营资质条件,一律取消经营资格;严格执行经营者的资质把控,从源头对水路运输行业进行管理。②加大对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管。地方航运管理部门应当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频率,发现水运经营者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应当按照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加大监管力度能够有效改善运输市场秩序。③严格把关年度核查。在每年对水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行业进行年度核查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得走过场。核查是否合格直接影响着船舶运输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务必了解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核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了解到水路运输企业以及船舶经营者如何经营管理,了解它们存在哪些违章问题,是否存在逃税偷税行为。对于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或经营者,相关部门应当为它们提供一份处理报告,让水路企业和经营者了解到自身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快速有效的解决经营问题,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

  2.3抓好运力宏观调控,促进动力结构调整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其水路运输企业大幅度增加。但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物伤人。3)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4)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5)在医疗机构鉴定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以及当天有饮酒、精神不振的人员,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2.4跨越及放紧线施工安全措施

  1)跨越及放紧线工作,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通信必须迅速、清晰、畅通。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遵守规程规范,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配合协调,听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跨越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向所有参加跨越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明确施工方案。

  2)作业人员应熟悉施工工器具的使用范围及额定负荷和使用方法,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受力工具严禁以小代大,卡线器规格须与线材规格匹配,不得代用。另外临时锚线过夜时,需要做双卡线器锚线。

  3)在张力放线前,按规定复检牵引场、张力场的接地情况,放线牵引走板经过跨越档两侧铁塔时,应加强监视,牵引速度减慢。

  4)放紧线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站在悬空导、地线垂直下方,展放导线的人员不得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角侧,不得跨越将离地面的导线或地线,不得让行人靠近牵引中的导线或地线,传递信号必须及时、清晰,不得擅离岗位。

  5)挂线时,当连接金具接近挂线点时应停止牵引,然后作业人员方可从安全位置到挂线点操作,导线划印前必须采取防止跳线的可靠措施。挂线后应缓慢回松牵引绳,在调整挂线的同时应观察耐张金具串和铁塔的受力变形情况。

  6)搭拆跨越架过程中,人体、工具对带电体的距离必须满足《安规》的要求。如遇大风、雨天和浓雾天气时暂停跨越及架线施工。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5材料、设备、机具安全措施

  现场材料管理必须根据作业现场合理布置,防止在高空作业点正下方布置材料,做到成排成行,使用方便。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等各项保养和维护;现场机械应有明显的安证。工程管理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特点,组织各部门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标牌;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管理工作。机动车辆进行搬运材料、设备,司机必须经过良好的培训,车辆装载材料、设备必须均匀,倒车时应注意是否会碰到人员、设备,司机应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证行车安全。

  2.6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及技能水平不足风险安全措施

  线路施工作业,应重视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措施,主要应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施工教育,不仅要保证施工人员有可靠的操作能力,同时要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如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意识培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加强各层级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2.7现场监督措施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高压输电线路施工进行的安全监督,是促进现场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途径,只有监管、监督到位,方可确保作业人员思想到位、操作正确,保障高压输电线路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

  3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