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形式与政治论文

发布时间:2021-08-18
中国形式与政治论文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形式与政治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中国形式与政治论文篇一

  中国书法艺术的语言表现形式

  【摘 要】 文章阐述了中国书法的博大精深。首先概述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渊源;其次,阐述了书法语言基本要素:笔法、字法、章法,阐释了用中国特制的毛笔书写中国汉字来传达中华传统文化信息的意象艺术,它孕育了完善而独到的中国书学理论。

  【关键词】 艺术;笔法;字法;章法

  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的艺术,它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历经千载,经久不衰。书法承载着几千年来传统文化思想的内涵,是民族审美情趣的集中体现。它既有线条的实际扭动,又有空间的无穷想象,集具体与抽象于一身,是意向艺术的最高境界。

  一、书法为什么成为艺术

  书法,按其字面意思解释即为写字,但书法绝不等同于写字。

  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拥有自己民族文字所独特的书写艺术,但唯独汉字的书写艺术迥然不群,异于其他民族。其他民族文字的书写偏重于装饰与外观上的趣味,汉字的书写则是以日常文字书写为依托,在此基础上加入了书写者的思想、情绪、气韵、独白,是个人特征的充分表达。

  之所以汉字的书写有别于其他民族文字的书写,原因在于:

  ―是书写的对象――汉字。作为世界上唯一使用至今的表意文字,汉字兼具了书写的实用性与视觉的观赏性,而基于汉字书写的中国书法艺术也就自然形成了深邃博大的意向。汉字结构复杂,变化丰富,而且演变中产生了多种结构特征迥然不同的书体,这使中国书法在视觉上有可能产生无穷无尽的变化。二是书写的工具――毛笔。它的笔尖由柔软的兽毫做成,书写时触纸的深浅、不同方向的扭曲,造成笔画――线条的无穷变化。

  这是非常重要的两个因素。首先,汉字总数大约有45000个,其中常用汉字约有3000个。它们由各种形状的部首组成,其中最常用的部首虽然只有一百多个,但它们与其他部首组合而成的变化极为丰富。汉字复杂的结构,使汉字与拼音在书写的感觉上有明显的区别。书写由字母构成的文字时,感觉只需要控制着笔朝有限的几个方向运动,但书写汉字时,几乎要朝各个不同的方向控制笔的运动。只要细心体会,不难发现书写时手感的区别。汉字结构带来书写上的复杂性。就实用而言,它增加了书写的难度,但对于一种艺术来说,却是一种图形潜力之所在。这种结构上的复杂性与汉字书写时运动变化的丰富性紧紧结合在一起。其次,它有真、草、隶、篆、行等五种不同的书体,汉字创造的过程是意象思维的物化过程。汉字五种书体的定性过程也是意象思维的过程。汉字创造之初,尚带有原始、粗犷的美。但随着甲骨文的出现,理性精神已逐渐贯穿汉字书体中,注重阴阳调和、刚柔并济,笔书纵收得体,结字疏密匀停,章法整齐匀称。甲骨文的书写意识与理念为西周的大篆和秦统一文字后的小篆打下了意向思维的基础。大篆和小篆笔法相对圆融,方折略显不足。阴极生阳,后人在由阴柔之美渐求阳刚之美的过程中,逐步产生了隶书。随后楷书、行书、草书的定型也同于此理。对汉字书法多元化、多样性的追求,也正是汉字书体本身多元素的发挥与表现。最后是点画的多变性,分书(隶书)和楷书的点画形式最为丰富。如竖悬针、垂露万岁枯藤,点如高峰坠石的奇观,横似千里阵云变化丰富,隐隐然其实有形等。

  书写是非常微妙的活动,而且动作在瞬间完成,也不允许修改,没有良好的工具配合,一切都不可能实现。作为书写的工具,毛笔选用各种动物的毛扎结成锥形于竹木骨竿一端用以濡墨书写,因其软故而多变,汉代蔡邕云“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它的特征“尖、健、齐、圆”决定其在书写时因提按、力度、正侧的不同,致使笔画的粗细,圆健、偏侧和立体感的不同,所产生出不同线条的美感是其它笔不能替代的。

  汉字结构的象形性、复杂性;毛笔线条的丰富性、多变性,是中国书法得以成立的重要原因。缺少结构和工具上的可能性,文字书写是不可能演变为一种重要艺术的。但是,仅仅具备结构和工具上的可能性,也许在形式上有所成就,却不一定能找到深入表现精神生活的道路。只有具备形式与工具上的可能性,同时有一种适当的机制将这种可能性与精神生活紧紧糅合在一起,一种关于书写的技艺才有可能成为深刻的、含蕴复杂精神生活的艺术。

  二、书法语言的基本要素

  应该说,书法是一种关于语言的艺术。当然,必须把它和人们所熟知的“语言艺术”――文学区分开来。文学利用的是语言的语义与语音成分,书法利用的是语言的视觉形式――书面语言的线结构。那么具体的书法语言又是什么呢?

  钟明善曾说:书法起于点画用笔,基于单字结构,成于章法布白,美于风神气韵;既要求工于一笔之内,又要寄情于点画之间;法度森严而又变化无穷。这就是书法的三个基本要素:笔法、字法、章法。

  1、笔法

  元代赵孟�曾说:用笔千古不易,结字因时相延。这里的用笔就是用笔的原则,即为笔法。笔法是控制毛笔的运动,以写出符合一定要求的点画或线条的方法,其核心是中锋用笔。所谓中锋用笔,就是在书画行笔时,应该使笔锋随时和纸平面保持垂直,笔尖时刻保持在线条的中心部位,如汉代蔡邕所言“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书法作品的“锥画沙”、“屋漏痕”、“力透纸背”等效果正是使用中锋用笔达到的,它能充分表达笔势的力量感。同时,书法作品是静止的,我们无法从作品中直接观察到书写时毛笔的运动,但书写时毛笔的运动变化保存在点画的形状上,所以观察者必须具备要从作品中点画形状的变化想象出书写时毛笔运行的动作,想象出点画内部所包含的运行变化。如姜夔说:“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对笔法的想象能力是欣赏书法时必须具备的能力。

  虽说中锋用笔是遵循笔法的原则,但用笔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就说到:“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笔法的变化贯穿于书写操作的一切细微处,同时又隐藏在点画内部,难以窥测。这是人们对笔法始终怀有神秘感与畏惧之心的原因。字的形状以及字的排列摆在眼前,不管它们怎样变化,人们总可以根据所见到的范本反复比较,一点点推进自己的认识。但控制笔法的运动在书写结束后立即消失,留下的只是静止的点画。从点画的形状去感受运动,毕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感受的深度和准确性也都是问题。再加上时光流转,书写习惯的变迁,对前人杰作中笔法的感悟难上加难。由此,笔法成为中国书法技法中最困难的,也是最神秘的部分。   在很多传说中,笔法由非自然的力量所赋予,根本无法由通常意义上的学习而掌握。据传蔡邕早年入嵩山学书,此间意外得到一件帛书,上面记载着秦代李斯对笔法的阐述,蔡邕“读诵三年”,从而掌握了笔法。另传王献之24岁时隐居林下,有天一只鸟抓着笔和纸送给王献之,纸上文辞内容难以辨识,王献之天天对之练习,不久便掌握了笔法的奥妙。这些传说既反映了人们对笔法的敬畏,同时也说明笔法在书法中的重要性。

  笔法贯穿于整个书法的创作过程中,只有正确的理解笔法、使用笔法,通过方圆兼备、藏露互见,中侧互换,才能达到刚柔相济,筋骨俱全,形神皆佳。

  2、字法

  字法即是结字的方法。孙过庭在《书谱》云:“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也有名家谈结字:密处不犯,疏处不离;计白当黑,调匀点画;点画呼应,顾盼有情;围绕中心,穿插避就。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结字的法则和规律既闪烁着于古人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哲学思想,也契合了儒家和道家思想中“中庸”与“阴阳对立统一”的精神特征。以书法中的九宫格为例,即应用了易学中九宫八卦之象。将结字的“中宫”类比为太极图的中心部位。在一个字的结构中,只有紧收中宫,重心偏下,偏上,偏左,偏右都离不开中宫,然后将在卦象部位的笔画按己意作伸展、紧缩、斜出、偏正变化,才能使整个字主笔,副笔安排得错落有致而不会歪斜倾倒。蔡邕《笔论》云:“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来若往,若愁若喜,若卧若起,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失,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书法字势与天地万物之神韵通过意象思维的思路完全相通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相通只是意象相通,不能简单地用书之象去模拟物之象。

  然而单字的结体之美相对点画而言,它是一个组合,一个整体;相对章法而言,它又是一种元素,一个局部。结体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对它的处理也有双重标准。当它作为整体时,要求统一、平衡和完整;当它作为局部时,要求不统一、不平衡和不完整。其实,一幅书法作品毕竟不是由一个字组成的(少字书例外),字在作品中只是个局部,必须与其他字组合在一起。字与字之间就会相互影响,避免雷同,寻求互补,出现一个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变化与和谐的问题。因此,掌握字形的协调平衡是学习书法的必经阶段。

  结体的双重身份,双重标准,使得我们对它的研究也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将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去研究,称之为结体方法;二是将它作为整体中的一个局部去研究,称之为造型方法。结体将字形看做点画的组合形式,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结构方法的研究虽然有主观处理的意识,但主要受制与字形结构,如上下结构、左右结构、包围结构等。因此,结体方法是客观的,所要表现的是汉字结构固有的形式美。造型将字形看做章法的局部元素,没有独立意义。而造型方法则是主观的,表现的是人文精神。造型方法是通过各种对比关系,如疏密、正侧、收放、外拓与内�等,对结体做各种变化处理。这种处理虽然受客观字形及结体方法的影响,但主要受制于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

  造型以结体为基础,造型方法包括结体方法。从结体方法到造型方法的发展,本质上是从客观到主观、从写字到艺术的升华,是汉字固有的形式美向艺术美的升华。因此,学习中国书法艺术,字法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是中国人传达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3、章法

  章法是指一件书法作品中各种视觉因素的组合,即一幅作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影响一件书法作品章法的主要因素有:各字的大小与墨色的轻重(取决于笔画的粗细、书写时的含墨量与纸张的渗化性能等),以及单字如何连缀成行、行如何缀合成篇。各字的大小与墨色对视觉的影响很大,但规律比较明显,隐藏在深处的、不容易察觉的是各字的连接,而字的大小与墨色的轻重在书写过程中如何被组合,大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书势和构成。

  书势是点画与点画,字与字之间的联系与呼应。可分为笔势和体势两类。

  (1)笔势。一个字由不同的点画组合而成,一幅作品由不同的单字组合而成。点画与点画、字与字的组合是通过连续书写而成的,它们的运行轨迹有两种:一种是留在纸上,为笔画,一种走在空中,为笔势,笔势是笔画与笔画之间的过渡,完整的书写运动就是从笔画到笔势,从笔势到笔画,再从笔画到笔势,直至篇终。所谓的“气脉不断”,“气”指隐晦的笔势,“脉”指有形的笔画,“气脉不断”就是笔画与笔势的连绵相属。这样的章法偏向时间和音乐,可读性强。

  (2)体势,即字形姿态,是汉字结体因左右倾侧而造成的动态。单字相互之间本没有笔墨连贯,但随着结体的左右倾侧,产生出强烈的顾盼与呼应,从而使作品气息达到了贯通。

  一幅艺术性强的书法作品,要求它的章法中必须破除单纯写字的局限,达到笔势与体势的相互融合。以视觉艺术的眼光,从笔势和体势中抽象出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将时间和空间作为书法艺术的表现内容,要从时间的角度看节奏是否流畅,让点画线条的提按顿挫、轻重快慢和离合断续传导出生命的旋律;要从空间的角度看关系是否和谐,让造型元素的大小正侧、左右避就、上下穿插反映出世界的缤纷。从而使书法艺术与绘画和音乐相通,成为一种形而上的视觉艺术。

  构成,空间造型和时间节奏是章法的两大组合方式,它们的合二为一使中国书法成为一种融音乐与绘画于一体的艺术,沈尹默先生说它“无声而具音乐之和谐,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古人对这两种组合各有偏重,帖学强调上下连绵的时间节奏,碑学推崇左右呼应的空间关系,碑帖结合则兼乎两者,其结果,开启了书法艺术的解构之路,主要表现为对立统一和相似性两个方面。

  一是对立统一。刘熙载《词曲概》说:“词之章法,不外相摩相荡,如奇正、虚实、抑扬、开合、工易、宽紧之类是已”。所有这些对比因素组合在一起都是正侧相依,大小相形,枯湿相辅、浓淡相宜。对立双方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任何一方为求平衡都离不开另一方的帮衬,它们在本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一体的,相互之间存在强烈的内在联系。

  二是相似性。一幅作品中错落地分布着许多粗细、正侧、枯湿等造型元素,它们所处的空间位置虽然不同,但是如果在形状或墨色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也会互相呼应,成为一个整体的。

  构成式章法以分离为基础,让所有造型元素都将各自的特点发挥出来,因此作品的内涵非常丰富。然后利用对立统一和相似性的原理来加以组合,将完全不同的造型元素并置在一起,使各自的特征相得益彰,相映成辉。

  中国书法要求阴阳调和,气血畅达,以“字里金生,行间玉润”为美的典范。这里“气”是至关重要的。气息流畅,就如《易经》所揭示的宇宙观:“变则通,通则久”。章法的要害就是“活”,就是静中之动。气活则韵胜,韵胜则有神。

  笔法、字法、章法是构成书法艺术最基本的三大要素,也是书法艺术的语言表达形式。只有充分理解并掌握这三点要素,才能有效提高书家的创作水平与艺术水准。

  【参考文献】

  [1] 钟明善.谈艺录[m].陕西旅游出版社,2001.

  [2] 邱振中.书法.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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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形式与政治论文篇二

  中国国家结构形式变动随想

  [摘要]国家结构形式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中重要的制度,它与该国的历史发展,人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意识,国家周边的国际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若是中国有一天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转变成联邦制会怎么样呢?

  [关键词]国家结构形式;地缘政治;政治体制改革

  每逢提到国家结构形式,总要和政权组织形式相联系。国家结构形式与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形式的组成部分。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1]根据主流学说,实际上政权组织形式具体是指国家权力的横向分配及其应用,而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及其应用。[2]国家结构形式有两大类:一类是单一制,另一类是复合制。复合制又有两种主要的具体形式,即联邦制和邦联制。但后者在现在世界中采用的国家较少,所以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形式,主要是指单一制止和联邦制。

  具体来说,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单一制的基本标志是: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通常由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和其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联邦成员国选派代表组成;通过宪法划分联邦和成员国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来自各成员国的授予,凡未授予联邦的权力通常由各成员国保留;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权力,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组成单位同外国签订某方面的协定。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有人会问,单一制和联邦制相比,哪一个优点更多呢?或者说,中国若有一天成为联邦制国家,结果会怎么样?

  法国著名学者托克维尔曾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专门介绍了美国的联邦制,着重强调了联邦制对美国民主的重要性,并分析了美国形成联邦制的原因。他说,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与它的历史、风俗民情、地理环境、民族知识水平等都相关。[3]美国实行联邦制不是先制定一部宪法,然后再从中央的权限中分出一部分给地方。而是先在乡、镇实行居民自治,让人民参与政治,自己管自己的事,因为只有自己才是自我利益得失的最好裁决者。这是自由和民主最初的萌芽,也是推动乡镇自治到州自治再到中央、地方分权――联邦制度形成的强力剂。

  而对于中国,先从历史上追溯:从周王朝开始,中国人就一直奉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主张天下归一,追求大一统。虽然在王朝的更替中也有少许的分割独立时代,如唐末的地方割据、清末民国初期的地方自治,但是在整体上来说,中国人一向追求国家统一、中央集权的局面,即使是表面上的统一,如古代的藩王制、上世纪30年代张学良的改旗易帜,民众也能在心理上接受。

  那么中国到底适不适合地方分治呢?或者说,单一制的中国要是变动成联邦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一个国家的国家结构受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中国的地缘政治形势跟18世纪的美国有很大不同。18世纪时的北美人民,面临的是一个科技相对落后的世界。当时虽然已经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但是大西洋彼岸的英国、法国和德国,科技、军事力量于现在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当时是群雄逐鹿,资本主义国家的目光更多的是放在财富的掠夺,资本的原始积累,一个民族主义国家的诞生对他们的吸引力实在过小。而同处在北美洲的加拿大,实力弱于五大湖南岸的十三个州,文化等又是与他们同根同族,对美利坚民族构不成威胁。所以,即便是到19世纪中期美国进行南北内战时,也很少受到外界的逼迫。中国则不同,虽然古代时由于山川的阻隔,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的中华民族很少受到外界的威胁。但是当今世界,中国在地缘政治方面已不再有较大的优势。20世纪的上半叶,美国为了阻止一个潜在的敌人称霸欧洲打了两次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没有哪一种西欧国家强大到足以称霸欧洲,或愿意把战争作为对付自己邻国的政策手段。对安全的威胁来自欧洲以外的地区。20世纪的后半叶(实际上是从1941年开始),美国为了在亚洲捍卫同一原则又打了三场战争:对日战争、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4]当亚洲的均势或美国的国家利益确实受到威胁时,美国决不会妥协。

  亚洲由以下国家组成:一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日本,它的经济规模超过了欧洲任何一个国家;三个大陆规模的国家――印度、中国和俄罗斯;两个接近发达工业国家的经济和技术能力的国家――韩国和新加坡;两个群岛国家――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两国均有上千个岛屿,控制着一些重要海上通道;两个古老的国家――泰国和缅甸,其人口大致等于法国或意大利;一个研制核武器和远程导弹的国家――朝鲜;人口以穆斯林为主的马来西亚半岛和印度尼西亚;最后还有军事上强悍、民族主义情绪强烈的越南,它先后与法国、美国、中国以及两个邻国老挝和柬埔寨交战,后两个国家现在处在它的控制之下。而中国刚好处在这些国家的包围之中。近两年以来的黄岩岛之争、北海之争、钓鱼岛之争等充分暴露出中国周边国际环境的严峻态势。所以,从外部来看,国际环境的局面要求中国国内目前不能出现大的动荡,需要全民一心。但是中国人往往违背“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的现象,窝里斗现象比较普遍。就拿最基层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情况来看,更大范围的自治至少在目前不适合中国。   其次,从中国社会传统来看,民众缺乏自治、维权的意识。联邦制的国家结构要求民众具有自治的能力和意识。因为自己才是自我利益得失的最好裁判者。中国的民众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法制意识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整体上效果不太明显。虽然从齐玉苓案件等相关案例中可以看见维权的曙光,可是意识虽在提升,能力却相对明显不足。基层的人大代表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的一些贿赂选民丑闻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后,国民自治能力的不足已经逐渐显现出来。所以,目前要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公民自治,这简直是赶鸭子上架,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再次,联邦制出现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权力。《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们认为分权是维护自由的最佳途径,如果权力集中在一个地方,它将被用来压制个人自由。即使在民主政治下,也存在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权力完备以致令人窒息,因而是最坏的暴政。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割可以避免独裁者控制政府所有权力中心的可能性。联邦政府通过保护国家主权不受外来侵犯,进而保护个人自由不受外来威胁。州政府则通过杜绝任何可能的独裁者掌权,进而减少自由受到来自国内的威胁。正如詹姆斯・麦迪逊在《宪法》批准前夕对《宪法》所做的辩护:“人民让渡的权力首先在不同的政府之间分配,然后,各自获得的权力份额再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分配。这样,人民的权利可以得到双重保险。不同政府之间彼此牵制,同时又各自实行自我控制。”[5]但是,早期联邦制度在最初的时候可能有助于自由的保护,可它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正如霍布斯所担心的,二元制政府体制的代价就是战争。而现代联邦制度的代价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明显,在联邦政府着手解决萌芽中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负面影响时,它才凸现出来。即它可能会导致地区间更大的不平等,同时,政府间建立合作关系的需要也会造成政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低效率。[6]而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西部地区比着东部和中部地区相对比较落后,新中国自建国以来对西部地区财政、教育等方面的倾斜已经有很长时间,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但是西部较东部沿海地区而言,仍是处于劣势地位。这时,如果在实施居民自治,地区间的不平等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在此说明一点,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与联邦制中的州自治有着根本的区别。

  最后,在控权这方面。中国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建立中央大一统的国家以来,整体上一直在实施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制度。经过这长达两千多年的政治演进,中国人在单一制方面的适应能力显然要强于区域自治。虽然现今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在港澳地区建立特别行政区,但那是历史原因和现实利益的选择。若是在整个大陆范围实行这种高度自治的形式,在目前的中国是没有现实意义的。而且,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央国家机关在明显的放权,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被一定程度上的调动起来。所以,目前在中国没有必要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

  其他国家实行好的制度在中国不一定行得通。矛盾是具体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经验主义法则,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中国目前没有变动国家结构形式的必要。

  参考文献

  [1]周叶中.《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2]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法律出版社

  [3](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

  [4](美)亨利・基辛格.《美国的全球战略》.胡利平,凌建平等译.第100页.海南出版社

  [5]federalist 51 (1951,p.323)

  [6](美)保罗・彼得森.《联邦主义的代价》.段晓燕译.第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1、刘利鸿(1992― ),男,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

  2、吕品(1993― ),女,回族,河南省南阳市人,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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