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概论论文2000字

发布时间:2021-08-09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概论论文2000字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篇一:《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分析》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篇二:读《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文化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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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篇三:《学习马克思主义及其文化理论》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1]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的这一界定,极其深刻准确地指明了我国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大系统,它体现在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载体,是党和国家在思想精神上的标志和旗帜。既然“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系统,那么,在这个价值体系的系统中,有没有一个更为核心、更为关键的东西呢?有没有一个决定着整个价值系统面貌的存在呢?我认为是有的。这个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就是包括它的中国化最新成果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可以这样讲,马克思主义是“核心”中的核心,“灵魂”中的灵魂,“精髓”中的精髓,是最终决定中国文化前途和命运的东西。

  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从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谈起。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历史一个巨变期。这一时期,“中国自有科学的共产主义以来,人们的眼界是提高了,中国革命也改变了面目。”“在‘五四’以后,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所领导的共产主义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2]中国的这支文化新军,在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不论在哲学方面,在经济学方面,在政治学、在军事学、历史学以及艺术方面(又不论是文学、戏剧、电影、还是音乐、雕刻绘画),都取得了极大的发展。这个新军的锋芒所向,从思想到形式,无不发生了极大的革命。其声势之浩大,威力之猛烈,简直所向无敌。究其原因,最主要就是因为在中国的大地上有了马克思主义的输入和传播。

  1949年9月16日建国前夕,毛泽东曾经这样指出:“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应当完结了。”[3]这是一个高屋建瓴的历史性总结。这个总结的深刻性和预见性,在其后的文化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显露出来。从文化学的意义上讲,中国人能在精神上“由被动转入主动”,这是最为紧要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之前中国最为缺乏的东西。因为精神上的“被动”和“主动”与否,决定着中国的前途和面目,决定着中国文化的走向与高低。中国文化正是由于有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才焕发出新的光彩和力量,才结束了“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才昂首阔步地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由于有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的结合,“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前进方向,中国人民有了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命运有了光明发展前景。”[4]这个结论,同六十多年前毛泽东的结论是一脉相承、完全一致的。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的成果,归根结底也是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指引下取得的。我们党延续了对文化工作者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学习社会”[5]的号召,要求他们须得有马克思主义的知识,不赞成把具备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同文艺创作之间看成是“背反”或“冲突”的关系。毛泽东曾经语重心长地讲:“说学了马克思主义,小说不好写,大概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跟他们的旧思想有抵触,所以写不出东西来。”[6] 邓小平同志曾殷切提出:“文艺工作者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自己认识生活、分析生活、透视现象抓住事物本质的能力”[7]。在他看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8]他有的放矢地说:“现在我还想提出一个新的要求,这不仅是专对新干部,对老干部也同样适用,就是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紧接着,他针对有些人产生“现在我们是在建设,最需要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有什么实际意义”的疑问,诚恳地说:“同志们,这是一种误解。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从而也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我们现在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运用它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来积极探索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基本问题的本领”[9]。江泽民同志也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永远是我们事业发展和文艺繁荣的精神动力。”[10]

  这些结论的得出,不是轻而易举的,它是我国长期文化运动正反两方面经验总结的产物。这些结论,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指引我国文化运动的指针,成了新的时代环境下对广大文艺和文化工作者的期盼。这些结论,构成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具体成果,同时也进一步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路明灯的道理。

  二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对马克思主义学说重要作用的说明,结合了新的时代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定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指引人民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美好生活的科学理论。”《决定》提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这些,都是在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该《决定》第三部分,标题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而在这部分,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小标题及其内容放在第一节,这绝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我们党在理论上的成熟,反映了我们党对思想理论现状的深切了解。

  如果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精神家园的话,那么,在这种文化中属于灵魂性的东西,则应是其宇宙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增强文化软实力,奋力迈向文化强国,都面临着一个必须回答走什么路、朝什么目标迈进这样一个方向性的、战略性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是无济于事的,惟一的办法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元化领导,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才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这“五个坚持”,不仅指明了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根本性质、根本目的、根本要求和根本动力,而且也指明了我们坚持文化发展、建设文化强国所需遵循的道路。《决定》中的这“五个坚持”,从理论角度来分析,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当代具体实际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在我国当今条件下一次成功的运用。我赞同这样的看法:马克思主义“给中华文化注入了

  先进的思想内涵,是指引文化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指针。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努力在纷繁复杂社会文化生态中辨析主流与支流、区分先进与落后、划清积极与消极”[11]。这是我国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保证。

  譬如,六中全会告诫我们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号召要我们要“创立新知”。这是非常具有感染力的,这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可是,如何去实现文化创新呢?归根结底,还是得依照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我们运用基本原则去探索解决新的文化问题的本领,才会有新的发明与创造。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社会中存在着“文化快餐化、精神沙漠化、价值虚无化”的一些倾向。如何坚守精神的园地,如何坚守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何克服急于求成、重视表面成果、基础研究不足的弊病,这是全社会所面临的现实考验。历史在呼唤新的境界和新的时代精神的产生,文化的发展与进步也在召唤着文化战略家和文化思想家的出现。人们理想的追求、精神的追求和文化的追求,都不能源于臆说或空想,而只能源于对真理和科学的认知。而引领这种认知的,现阶段只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这中间,最为核心的又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诚然,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终结人们认识真理的道路,但它的理念的先进性和方法的有效性,至今仍是其他学说所无可代替的。

  再如,十七届六中全会很重视社会道德和诚信问题,号召全党全社会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这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必须有道德才能生存;道德解体了,社会发展就要受到极大损害。道德解体的原因或许有多种,但一般来讲多是由社会分化造成的,市场经济则是导致财富不均和社会分化的直接根源。因之,如何重建道德体系,将是任何处于道德滑坡的社会所不能回避的文化挑战和严峻课题。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怎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呢?我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只能用社会主义的因素去遏制和消化市场经济对社会道德的腐蚀与冲击。当市场经济在经济和社会领域还突出地发挥作用的时候,就应当通过提供保护社会的机制来避免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和货币化。如此,才能在避免财富不均和社会分化的情况下,使健康的社会道德体系得以维护和持续。解决文化艺术领域出现的道德问题,似也应如此。可以说,资本既是道德解体的主要根源,反过来也可能成为道德重建的物质力量。因为道德重建是包含经济成本的,这种成本须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即是说,道德重建同时需要经济、社会和政治三者之间有着结构性的平衡。这就表明,我们只有遵循唯物史观,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来求得道德问题的解决,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而就道德谈道德,既说不清楚,也解决不了问题。

  三

  六中全会号召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其立场、观点、方法。依我理解,这是包括学习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全会精神加以学习,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民群众是在具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下创造历史的。这其中,文化活动与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内涵。文化的发展有其特殊性,它一方面是社会经济条件的直接产物,另一方面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有着明显的反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2]在对待文化问题上,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不同,就在于唯物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文化现象。这也就是说,任何文化现象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任何文化的形式和形态,只能通过实际地改变所由产生的现实社会关系才能得到最终的改变。忽视文化的现实基础,把文化看成是与历史进程没有多少联系的附带因素,看成是只有哲学家才能揭示的物质世界的秘密,看成是处于世界之外或超乎世界之上的某种东西,这些观点都是不符合唯物史观的。

  把经济条件和社会制度看作是归根结底制约文化发展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核心。但这不等于说文化的发展是被动的,文化的活动是静态的。马克思主义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在否认历史中起作用的各种意识形态领域有独立的历史发展的同时,也否认了它对历史可能有的功能。这种观点“是由于通常把原因和结果非辩证地看做僵硬对立的两极,完全忘记了相互作用”[13]的缘故。

  六中全会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文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对民族复兴的伟大作用;深切认识到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我们国家、民族是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承认并尊重文化在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中的巨大能动性。这些思想是完全马克思主义化的。恩格斯曾经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这并不是说,只有经济状态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而是说,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相互作用。”[14]可见,社会各种意识形式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是互为对象、彼此推动的,文化在其中扮演着十分活跃而能动的角色。文化可以通过实践转化为物质力量,可以辅助和促进物质力量的发挥,也可以指引并支撑物质的力量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文化可以塑造人的素质,培育民族的情感。马克思主义向来把文化看作是一种深深熔铸在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的力量,认为文化对于一个时代的人的塑造和民族精神的培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由于文化具有人为性、群体性和历史性,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而它在提高人的自由自觉程度和促使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深情地说:“大自然是宏伟壮观的,……但是我觉得,历史比起大自然来甚至更加宏伟壮观。自然界用了亿万年的时间才产生了具有意识的生物,而现在这些具有意识的生物只用几千年的时间就能够有意识地组织共同的活动:不仅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行为,而且也意识到自己作为群众的行为,共同活动,一起去争取实现预定的共同目标。现在我们已经差不多达到这样的程度了。观察这个过程,眼看我们星球的历史上还没有过的情况日益临近实现,对我说来,这是值得认真观察的景象,而且我过去的全部经历也使我不能把视线从这里移开。”[15]这段话说得多么好啊!它把文化——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的魅力都和盘揭示出来了。

  人类的历史是走向文明的历史,是文化拓展的历史。知晓了人类文化,也就把握了人类自身发展的缘由与

  四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长期战略目标,是有质的规定的,是与我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瞻的文化资源相匹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相承接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文化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政治制度上产生,它同各种不同的利益与观念相互联系,因此文化也就有了它的历史性和时代性;而就其性质来说,文化也有着先进与落后的区别。先进文化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体现社会进步方向的文化。反之,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妨碍社会进步、不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文化,则是落后或腐朽的文化。文化这种属于历史范畴的性质,要求我们对它进行历史的考察,以避免泛泛的毫无内容的空谈。在这方面,六中全会决定中的精神,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发。

  从宏观的历史大视野来看,物质生产发展与艺术生产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它揭示了社会文化和艺术的发展有其自身特殊规律。在《资本论》第四卷论述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时,马克思还说过这样的话:“资本主义生产就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20]这句名言,常被学界视为镶嵌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戒指上的一颗宝石。因为它道出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对自由的精神文化生产的制约作用和矛盾关系。这一理论,也从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六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是完全必要和完全正确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文化事业或文化产业,都要防止“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过度干预文化活动的方方面面。我们需要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但这种加快和发展,是指要重视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要唯市场是从。六中全会《决定》中鲜明提出,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这个提法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法,是明显不同的。这就提醒我们,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能市场化、商业化的;不能因为文化的产业属性而忽视它的意识形态属性,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

  其实,单纯的市场手段在文化建设中是常常失灵的。“一切向钱看”,一味迎合市场,缺乏对社会公德和主流价值的必要担当,缺乏应有的文化自尊和自觉,这样出炉的作品不是“三俗”的东西,就是一些浅薄粗糙短视的易碎品。把这种东西看作是“三贴近”、“接地气”的作品,那是一种误区。换个说法,即如果我们把文化产业搞成美国的那样或者韩国的那样,那不能说是一种成功,只能说是一种失败。列宁有七年领导社会主义时期文化运动的经验,他指出:在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艺术家为市场而生产商品,他需要买主。而社会主义革命已从艺术家方面铲除了这种最无聊的事态的压力,已经使得自己的国家成为艺术家的保护人和赞助者。每个艺术家也都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想来从事自由创作。[21]这一思想同马克思的上述见解,是遥相呼应的。

  为了保障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但同时也指出“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原则。记得,列宁为更好地指导继承民族文化遗产事业,曾提出过著名的“两种民族文化”学说:“每一个现代民族中,都有两个民族。每一种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一种是普利什凯维奇、古契柯夫和司徒卢威之流的大俄罗斯文化,但是还有一种是以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普列汉诺夫的名字为代表的大俄罗斯文化。乌克兰同德国、法国、英国和犹太人等等一样,也有这样两种文化。”[22]超时空、超历史、超阶级的文化,是不存在的;统一、抽象、普适的所谓“民族文化”,也是不存在的。列宁的“两种民族文化”学说和党的六中全会提出的“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要求,像一柄锐利的武器,为我们正确对待文化遗产,提供了方法和学理上的准则。

  马克思主义在文化理论上还有许多中肯的意见。比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有些作家、诗人缺乏讲故事的才能,满足于按哲学结构组织一番,或枯燥无味地记录个别的偶然事件和社会现象,是“由于他们的整个世界观模糊不定的缘故”[23]。又如,他们鼓励小说家能向巴尔扎克学习,能违背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而写出深刻的现实主义作品;恩格斯甚至现身说法讲,“我写作不是专门为了永世长存,相反,我所关心的是直接的当前现实”[25]。这些论述,对我们增强文化自觉,提高文化自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使文化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都是十分宝贵的。

  奥秘。文化包含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面,它们都是掌握世界的方式,对人和社会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马克思曾经谈到,读好的小说是一种享受。他认为现代英国一批杰出小说家的作品中,向世人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起一切职业政客、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16];恩格斯认为,巴尔扎克作品中富于诗意的裁判有着“了不起的革命辩证法”[17];列宁由衷地肯定,正是因为老托尔斯泰在自己作品里能提出这么多的重大问题,能达到如此巨大的艺术力量,才使“他的作品在世界文学中占有第一流的地位”。“由于托尔斯泰的天才描写,一个受农奴主压迫的国家的革命准备时期,成了全人类艺术发展中向前迈进的一步。”[18]

  这些话表明,只有文化能够形成历史和美学的意蕴,只有文化能够通过广泛传播和社会认可造成一种特殊的人文环境。而在这种环境中,人又“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造美的规律来构造”[19]。这样,文化对人的素质、境界的提升和对民族精神的滋养,其功能也就看得很清楚了。

  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们应当同学习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 文化理论结合起来。这便是我的一点心得 体会。

  注 释:

  [1]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 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人民日报》2011年10月25日。以下出于《决定》的引文不再加注。

  [2]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86、697页。

  [3]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6页。

  [4]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 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

  [5]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52页。

  [6] 《毛泽东新闻 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187页。

  [7]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2版,第211页。

  [8] [9]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第146-147页。

  [10] 江泽民:《在中国文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96年12月16日)。

  [11] 刘云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人民日报》2011年10月28日。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页。

  [13][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59、668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3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686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7页。

  [18] 《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6页。

  [21] 参见《列宁 论文学与 艺术》,人民 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33-434页。

  [22] 《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37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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